建置沿革
禹贡“荆州”之域。周亦为荆州。春秋为楚国,及随、邓、弦、黄、唐、郧、庸、谷、夔州、绞、卢、鄾、鄀、贰、轸、权、厉诸小国地。战国属楚。汉初,项羽建衡山、临江二国,寻并于汉。高帝分置江夏、南郡二郡。武帝元封五年,置十三部刺史,此为荆州北境。后汉因之。
建安中,分属刘先主、孙权、曹操。
三国分属吴魏、
晋平吴,并荆州为一。
南北朝宋亦为荆州,增置郢州。
齐并因之。梁亦为荆、郢、雍州,增置北江、义、岐、绥、南洛、北新、南、司、土、应、宜等州。而汉东之地,寻入西魏,寖及荆、襄,旋为周有,亦置荆、襄诸州。陈承梁绪,仅有郢州,别置荆州。隋仍周旧,置荆州都督府。开皇九年,并有陈地。大业初,改为南郡,夷陵、竟陵、沔阳、清江、襄阳、汉东、安陆、永安、义阳、江夏等郡,俱属荆州。唐武德初,复改诸郡为州。五年,置荆州大总管府。
贞观初,诸州分属淮南及山南道。开元二十一年,又分属江南西及淮南、山南东、黔中道。
至德二载,置山南东道。
及荆南节度使。
元和初,置武昌军节度使。
五代时,为杨行密、高季兴所分据。
宋建隆三年,平高季兴。八年,灭南唐,置湖北及京西路。元丰中,改荆湖北路,分置京西南路、
淮南西路、夔州路。
元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,
亦分属河南行省。
明洪武初,仍设湖广行省。九年,改置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。
本朝康熙三年,分置湖北省,领府八。雍正六年,升荆州府属归州为直隶州。十三年,升荆州府属夷陵州为宜昌府,降归州直隶州为州属焉。以旧属归州之恩施县治置施南府。乾隆五十六年,升安陆府属荆门州为直隶州。共领府十直隶州一:
武昌府、汉阳府、黄州府、安陆府、德安府、荆州府、襄阳府、郧阳府、宜昌府、施南府、荆门直隶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