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清一统志

[清] 穆彰阿 撰

建置沿革

禹贡扬州之域。春秋时吴南境,战国属楚。秦属九江郡。汉为豫章郡赣、雩都二县及南野县地。后汉末,分属庐陵郡。三国吴分立庐陵南部都尉,治雩都。晋太康三年,罢都尉,置南康尉,属扬州。元康元年,改属江州。永和五年,移治赣县。宋永初元年,以南康郡为南康国。齐永明初,复为郡,梁、陈因之。隋开皇初,废郡,置虔州。大业初,复为南康郡。唐武德五年,复为虔州。天宝元年,仍曰南康郡。乾元元年,复曰虔州,属江南西道。五代梁置百胜军节度。贞明四年入吴,后属南唐。宋初亦曰“虔州南康郡”,属江南西路。绍兴二十三年,改曰“赣州”。元至元十四年,升赣州路总管府,隶江西行省。明洪武二年,改曰赣州府,属江西布政司。

本朝初因之,属江西省。乾隆九年,升宁都县为直隶州,以瑞金、石城二县属焉。领县八、厅一。

赣县。

雩都县。

信丰县。

兴国县。

会昌县。

安远县。

长宁县。

龙南县。

定南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