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清一统志

[清] 穆彰阿 撰

建置沿革

禹贡扬州之域。春秋时吴西境,战国属楚。秦属九江郡。汉高帝六年,分置豫章郡,治南昌县。后汉至晋初因之。元康元年,于郡置江州。东晋咸康六年,州移治寻阳,以豫章为属郡。宋、齐皆因之。陈初,江州复理豫章。天嘉六年,州罢。隋平陈,废郡,置洪州总管府。大业二年,府废,复以洪州为豫章郡。唐武德五年,复曰洪州,仍置总管府。七年,改都督府。贞观元年,隶江南道。开元二十一年,隶江南西道。天宝元年,复为豫章郡。乾元元年,复为洪州。上元二年,置南昌军。咸通中,为镇南军节度使治。五代初属杨吴。南唐交泰元年,建南都,升为南昌府。宋初复为洪州,隆兴三年,曰隆兴府,为江南西路治所。元至元十四年,置总管府,十五年,改府为隆兴路,二十一年,又改为龙兴路。明初为洪都府,寻改南昌府,为江西布政司治所。本朝因之,为江西省治。领州一、县七。

南昌县。

新建县。

丰城县。

进贤县。

奉新县。

靖安县。

武宁县。

义宁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