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熹文集(朱熹文集)

[南宋] 朱熹 撰

奏巡历沿路灾伤事理状

具位臣朱熹。

今具沿路灾伤事理下项,须至奏闻者。

一臣七月十六日再到田间看视蝗虫,大者绝少,而小者尚多。当处多是旱中,禾稻皆已成熟,多被吃损。人户皆称检官未到,见分数,不敢收割。臣已牒本府,催促所差下官,日下出门,前来检视去讫。又支钱付曹娥监盐官,收买十四、十五都蝗虫,并行埋瘗。续据上虞、余姚县申到本县蝗虫颇多,亦已行下催促支钱收捕埋瘗。今来频得雨泽,远近沾足,窃意其虫必当殄灭,已牒本府,一面审实具奏,伏乞圣照。

一臣十七日经历上虞县界,田皆遭旱,弥望焦赤,间有近水去处,尚有些小,可望收成。观其灾伤,委是至重。而本县不受人户投诉,反将投诉人户,刷具旧欠,监系门头,及出招子,催督税赋,无问贫富大小人户,五日一限,逐限输官之外,人吏定要乞钱一百文省。其不到者,即差公人下乡追捉,搔扰尤甚,乞觅尤多。人户不胜其苦,一日之间,遮臣泣诉者,至五七百状。臣已送本府,存恤究治施行去讫。更乞圣慈,特赐指挥,庶几州县有所惩戒,免致重困饥民,不胜幸甚。

一臣十八日到嵊县,其旱势尤甚于上虞。盖绍兴诸县之旱,嵊为最,而上虞次之,余姚又次之。然上虞、余姚,去年犹得薄收,独嵊县一连三年遭此极重之灾,虽其上户中家,已觉艰窘,鳏寡细民,则已有掇稗子而食者。臣曾支钱三十文,买到所采稗子一升,今申纳尚书省,欲乞宣索,一赐观览,早降指挥,令绍兴府将此三县新旧税租,特与倚阁,俟见秋苗合放分数,断自宸衷,别赐处分,不胜幸甚。

一臣十九日至新昌县,是日午后,连得大雨,几至通夕。本县先来亦苦乾旱,早稻皆已失收,中晚之田,亦已龟坼。方自中旬以来,连日得雨,田中遂皆有水,中晚之禾,间有可望去处,可胜上虞等县。但诸县大抵旱乾日久,得雨后时,秋序已深,气候寒冷,其间稻苗虽尚青活,而不复能结实者,亦多有之。荒熟之形,尤难分别。臣已遍牒检视官员,切宜子细,不可差误。伏乞圣照。

一沿路人户已损田叚,不堪收割,皆欲及早耕犁,布种荞麦二麦之属,接续吃用。但以检放未定,不敢施工。欲望圣慈,特降指挥,催促检放,庶几不妨民间及早耕种。其有阙少种粮之人,更令官司量行应副,尤为厚幸。

一臣二十一日入台州天台县界,以后事理,寻别具奏闻,伏乞圣照。

右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