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熹文集(朱熹文集)

[南宋] 朱熹 撰

答董叔重

或曰:“天地之数五十有五,而大衍之数五十,何也?”铢窃谓:“天地之所以为数,不过五而已。”五者,数之祖也。盖参天两地,三阳而二阴,三二各阴阳,错而数之,所以为数五也。是故三其三、三其二,而为老阳、老阴之数,两其三、一其二,而为少阴之数,两其二、一其三,而为少阳之数,皆五数也。河图自天一至地十,积数凡五十有五,而其五十者,皆因五而后得,故五虚中若无所为,而实乃五十之所以为五十也。洛书自一五行至九五福,积数凡四十有五,而其四十者,亦皆因五而后得,故五亦虚中,若无所为,而实乃四十之所以为四十也。即是观之,河图、洛书皆五居中,而为数宗祖。大衍之数五十者,即此五数衍而乘之,各极其十,则合为五十也。是故五数散布于外为五十,而为河图之数;散布于外为四十,而为洛书之数;衍而极之为五十,而为大衍之数,皆自此五数始耳。是以于五行为土,于五常为信。水火木金不得土,不能各成一气,仁义礼智不实有之,亦不能各为一德。此所以为数之宗。而揲蓍之法,必衍而极于五十,以见于用也。不知是否?

此说是。

变者?化之渐,化者变之尽。盖化无䀶迹,而变有头面。逐渐消缩,以至于无者,化也。阳化为刚、阴化为柔、暖化为寒是也。其势浸长,突然改换者,变也。阴变为阳,柔变为刚,寒变为暖是也。阳化为阴,是进极而回,故为退;阴变为阳,则退极而上,故为进。故曰:“变化者,进退之象也。”阳化为阴、阴变为阳者,变化也。所以变化者,道也。道者,本然之妙;变化者,所乘之机。故阴变阳化而道无不在,两在故不测。故曰:“知变化之道者,其知神之所为乎?”不审可作如此看否?

亦得之。

阴阳若以推行言之,不过一气之运而已,所谓一动一静,互为其根也。以阖辟言之,则有两物,所谓分阴分阳,两仪立焉也。既曰阴阳,又曰柔刚者,阴阳以气言,刚柔则有形质矣。此犹四象之有老少,亦如以子、午、卯、酉分言阴阳也。不知是否?

阖辟与动静无异,易中以对待言者自多,不必引此也。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变化见矣。变化非因形象而后有也,变化流行,非形象则无以见,故因形象而变化之迹可见也。日月星辰,象也;山川动植,形也。象,阳气所为;形,阴气所为。然阳中有阴,则日星阳也,月辰阴也;阴中有阳,则山阴而川阳。然阴阳又未尝不相错,而各自为阴阳,细推之可见矣。不知是否?

亦是。

乾以易知与易,则易知之知字不同。乾以易知,知犹主也,知如知郡县之知。盖乾健不息,惟主于生物,如瓶施水,无他艰阻,故以易知太始也。易则易知,言人体乾之易,故曰直无艰阻而人易知之也。

文义亦得之。

孟子曰:“口之于味也,目之。于色也,耳之于声也,鼻之于臭也,四肢之于安佚也,性也,有命焉。仁之于父子也,义之于君臣也,礼之于宾主也,智之于贤者也,圣人之于天道也,命也,有性焉。”不知可作如此看否?

此说分得好。

中和者,性情之德也;寂感者,此心之体用也。此心存,则寂然时皆未发之中,感通时皆中节之和。心有不存,则寂然者木石而已,大本有所不立也;感通者驰肆而已,达道有所不行也。故夫动静一主于敬,戒谨恐惧而谨之于独焉,则此心存而所寂感无非性情之德也。不知是否?

亦是。

极之为言,究竟至极,不可有加之谓,以状此理之名义,则举天下无以加此之称也。故常在物之中,为物之的。物无之则无以为根主,而不能以有立。故以为在中之义则可,而便训极为中则不可。以有形者论之,则如屋之有脊栋,囷 之有通天柱,常在此物之中央,四面八方,望之以取正,千条万别,本之以有生。礼所谓民极,诗所谓四方之极,其义一也。未知推说如此是否?

是。

近见一书,名广川家学,盖董逌彦远所为,所论亦稍正,不知有传授否?其为人如何?如曰:“心者,性之所寓也。所贵于养心者,以性之在心也。”又曰:“形之灵者曰魄,气之神者曰魂。既生魄矣,魄内自有阳气,气之神者名之曰魂。附形之灵者,谓初生时耳、目、手、足运动,啼呼为声,此则魄之为灵也。附气之神者,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,此则附气之神也。魂在 先,附魄以神。”此等说得亦无甚病否?

既生魄,阳曰魂,谓才有魄便有魂,自初受胞胎时已具足矣,不可言渐有所知,然后为魂也。董氏有诗解,自谓其论关雎之义,暗与程先生合,但其它文涩难晓。集传中论京师之属,颇祖其说。又据黄端明行状说,围城中作祭酒,尝以伪楚之命慰谕诸生。它事不能尽知也。

近见曾彦和论彭蠡既潴,引汉志豫章九水合于湖汉,东至彭泽入江。禹贡汉水入江,而湖汉九水见遏于江北,于是自汇为彭蠡。则彭蠡之水本受湖汉之水,欲入江而为江、汉所遏,因却而自潴。盖汉水未入江之前,则彭蠡未潴,故曰东汇泽为彭蠡。此说自当。但又有曰彭蠡之潴以受其江、汉,而不能绌苏氏味别之说,则非也。又言九江即是洞庭,引汉志沅水、渐水、元水、底水、叙水、酉水、澧水、湘水、资水皆合洞庭中,东入于江,江则过之而已。九水合于洞庭泽,故洞庭亦可名九江。若谓江分九道,则经当曰九江既道,而不曰孔殷,当曰播为九江,而不曰过九江矣。然林少颖辨其不然,不知洞庭之泽果是受此水之入否?然彭蠡自有源,而非受江汉而成。九江为洞庭而不在浔阳南,则无可疑矣。若彦和之于禹贡,虽未尽善,亦考索精详,胜它人也。

曾彦和说书精博,旧看得不子细,不知其已有此说。但汉志不知湖汉即是彭蠡,而曰源出雩都,至彭蠡入江,此为大谬,恐彦和亦不能正也。九江之说,今亦只可大槩而言,恐当时地入三苗,禹亦不能细考。若论小水,则湖南尚有蒸、潇之属,况兼湖北诸水上流,其数不止于九。若实计入湖之水,只是湘、沅、澧之属三四而已,又不能及九也。汉水未入江之前,彭蠡未潴,此亦未是。江流甚大,汉水入之,未必能有所增益也。大率今人不敢说经文有误,故如此多方回互耳。

孟子集注古公亶甫下注云:“太王,公刘九世孙。”五世而斩下注云:“父子相继为一世。”按史记,自公刘至古公凡十世,今谓九世,岂不数古公己身耶?然按豳诗集传云:“公刘复修后稷之业,十世而太王徙居岐山之阳。”则疑孟子集注或错九字否?又按明道行状云:“先生五世而上,居中山之博野,高祖始赐第京师。”则高祖五世祖也,而上即为六世,是通己身数矣。伏乞垂诲。

通数即计己身为数。曰祖曰孙,则不当计己身。盖谓之祖孙,则是指它人而言矣。史传及今人文字,以高祖之父为五世祖甚多,无可疑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