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熹文集(朱熹文集)

[南宋] 朱熹 撰

答黄商伯

大学“知止能得”,或问云:“知止云者,物格知至,而于天下之事,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。”又曰:“能知止,则事事物物皆有定理。”至“能虑”,则又曰:“随事观理,极深研几,无不各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。”程子则曰:“格物非欲尽穷天下之物。”又曰:“今日格一件,明日格一件,积习多后,脱然有贯通处。”妄谓一物既格,则能知一物至善之所在,而亦可得其所止。然犹有定、静、安、虑之四节,学者必知止而用其力,然后求得所止也。今或问以为必尽穷天下之理,然后可以知至善所在而得所止,与程子所言格物工夫,似若不同,得非或问所指,是举大学之全体极致而言之欤?

经文“物格”,犹可以一事言,“知至”则指吾心所可知处,不容更有未尽矣。程子一日一件者,格物工夫次第也;脱然贯通者,知至效验极致也。不循其序而遽责其全,则为自罔;但求粗晓,而不期贯通,则为自画。故古经、程子之言,未见其有不同也。

中庸章句言:“人物之生,各得其所赋之理,以为健顺五常之德,所谓性也。”窃谓二五之精,妙合而凝,则赋健顺五常之德,理无可疑。然自昔秪言五常而不及健顺,体之于心,得非敏于为善者是其健,循其自然者是其顺乎?然自昔秪言五常而不及健顺,何邪?

阴阳之为五行,有分而言之者,如木火阳而金水阴也;有合而言之者,如木之甲、火之丙、土之戍、金之庚、水之壬,皆阳,而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皆阴也。以此推之,健顺五常之理可见。

中庸章句谓:“人物之生,各得其所赋之理,以为健顺五常之德。”或问亦言:“人物虽有气禀之异,而理则未尝不同。”孟子集注谓:“‘以气言之,则知觉运动,人与物若不异;以理言之,则仁义礼、智之禀,岂物之所得而全哉’二说似不同,岂气既不齐,则所赋之理亦随以异欤?”

论万物之一原,则理同而气异;观万物之异体,则气犹相近而理绝不同也。气之异者,粹驳之不齐;理之异者,偏全之或异。幸更详之,自当无可疑也。

石氏集解引“生之谓性,性即气,气即性”一章,窃谓此章先明理与气不相离,遂言气质之性,虽有善恶,然性中元无此两物相对而生,其初只是善而已。由气禀有昏浊,又私欲污染,其善者,遂变而为恶。当为恶时,非别有一善性也。故有恶不可不谓之性、浊不可不谓之水之说,似指“成之者性”以后而言,与孟子拔本穷源、性善之论不同。然恶或不萌,则本体亦有时发见。若能澄治,则复其初矣。至于水流而就下,以为“继之者善”,则是以喜怒哀乐已发之后,皆指为继。窃谓须如易解之说,在“成之者性”以前方是本旨。以浊比恶,亦是专指欲动静流之后。窃谓须如大学集解之说,因气禀之不齐,而又私欲生其间,分比两节,然后精尽也。未审是否?

“继之者善”,易中本是就造化上说,到下句“成之者性”,方以人物而言。程子所引,乃借上一句,便就人性上说,而指其已发动之所为也。不容说处,即性之本体。如水则只是水,别著一字不得。至谓之善,则性之发如水之下矣。清浊之喻,又是一节,来喻已得之矣。大抵此一条说性字最多,须分别得甚句是本来之性,甚句是气质之性,即语脉自分明矣。

未发之前,唯当敬以持养;既发之后,又当敬以察之。未发之中,不待推求而已了然于心目。一有求之之心,则其未发者固已不得而见矣。剖析可谓明白。吕氏欲求中于未发之前而执之,诚无是理。然既发之情是心之用,审察于此,未免以心观心。前章或问谓别以一心求此一心、见此一心为甚误,论语或问“观过知仁”章亦有此说。岂非学者不能居敬以持养,格物以致知,专务反求于心,迫急危殆,无科级依据,或流入于异端,与始终持敬、体用相㴠、意味接续者为不同也?已发之处,以心之本体权度,审其心之所发,恐有轻重长短之差耳。所谓“物皆然,心为甚”是也。若欲以所发之心,别求心之本体,则无此理矣。此胡氏“观过知仁”之说所以为不可行也。

中庸第二十章之问,语“诚”始详,明善择善所以为诚之基本者,亦始于此章并言之。旧尝观乾九三、九四与坤六二,觉圣人说乾之修为易,而坤则工夫紧实,似有圣贤之分。大学初说致知格物,中庸首章惟言戒惧谨独,工夫规模,觉得似比大学为高远。直至二十章,始言明善择善,与大学所以教者同,亦似二书随学者器质为教也。

大学是通言学之初终,中庸是直指本原极致处。巨细相㴠,精粗相贯,皆不可阙,非有彼此之异也。

五行各一其性,宜五行亦各一其德。旧闻先生说义理分界至处,须要截然,要贯通处,又自贯通。窃谓仁发而为爱,爱而得宜便是义,有品节便是礼之类,则体虽各立,而亦相贯通。窃恐五行亦如此。尝见人言五行之体质,便是土,如木之坚,则亦有金;金之从革,亦有曲直之性也。未审是否?理有未明。虽于事非急,亦不可终于不知。略乞赐教。

曲直、稼穑各是两事,余亦合准此例。“润下”者,润而下也;“炎上”者,炎而上也;“从革”者,一从一革,互相变而体不变也。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。窃谓气之初,温而已,温则蒸溽,蒸溽则条达,条达则坚凝,坚凝则有形质。五者虽一有俱有,然推其先后之序,理或如此。

向见吴斗南说五事,庶证皆当依此为序,其言似有理,幸试推之。

鬼神之理未易测识,然学者亦欲随所见决其是非。“祀先之义,向来因圣人不言有无之说,窃谓气散而非无,苟诚以格之,则有感通之理。况子孙又其血气之所传,则其感格尤速也。未审是否?

三条皆善。横渠说五行数叚甚精,可并考之。

陈胜私尝说雷霆震击,真有鬼物。先生不答,次日乃言:“学者当于正理上立得见识,然后理之变者可次第而通。若将理之变者先入于心,立为定见,则正理终不能晓矣。”窃尝服膺。妄谓夫子所言与答宰我之问,程子、张子之论,无非正理。但张子“神与性乃气所固有”之语,似主气而言,却恐学者疑性出于气,而不悟理先于气,语似未莹。未审然否?上蔡之说,或问以为善。窃疑石氏所集,其言有及于理之变者。如“自家要有便有,要无便无”始得,又似以心起灭,不问有无之正理。上蔡之意必不如是。某因“致死不仁、致生不智”之训思之,恐宗庙祭祀,不致死之也;葬埋坛𫮃,不致生之也。理之有者,圣人制礼,使人诚意以感通,其间曲折精微,莫非仁智之尽;若理所无者,圣人不道也。至于理之变者,窃谓皆气之所为,而皆因于人,虽复多端,似可以次第而晓。所谓天地之妙用,岂非造化阴阳之理、人心精神之聚、上下感化之所自欤?妄意如此,殊未明彻,乞指教。

此论甚善,但张子语不记子细,然论鬼神则气为近,未至遽有先于理之嫌也。上蔡论语为政卒篇论鬼神甚详,大槩亦如来喻,恐可参考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