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礼(周官)

[东汉] 郑玄 注 · [唐] 陆德明 音义

周礼卷第一

郑氏注

天官冢宰第一

惟王建国,辨方正位,体国经野,设官分职,以为民极。乃立天官冢宰,使帅其属而掌邦治,以佐王均邦国。治官之属:大宰,卿一人;小宰,中大夫二人;宰夫,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中士十有六人,旅下士三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。

宫正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宫伯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膳夫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。

庖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贾八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内饔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人,徒百人。

外饔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人,徒百人。

亨人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胥五人,徒五十人。

甸师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胥三十人,徒三百人。

兽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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三十人,徒三百人。

鳖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十有六人。

腊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

医师,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

食医,中士二人。

疾医,中士八人。

疡医,下士八人。

兽医,下士四人。

酒正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

酒人,奄十人,女三十人,奚三百人。

浆人,奄五人,女浆十有五人,奚百有五十人。

凌人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

笾人,奄一人,女笾十人,奚二十人。

醢人,奄一人,女醢二十人,奚四十人。

醯人,奄二人,女醯二十人,奚四十人。

盐人,奄二人,女盐二十人,奚四十人。

幂人,奄一人,女幂十人,奚二十人。

宫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

掌舍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幕人,下士一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四十人。

掌次,下士四人,府四人,史二人,徒八十人。

大府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贾十有六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

玉府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工八人,贾八人,胥四人,徒四十有八人。

内府,中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十人。

外府,中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十人。

司会,中大夫二人,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中士十有六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五人,徒五十人。

司书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八人。

职内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四人,史四人,徒二十人。

职岁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府四人,史八人,徒二十人。

职币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贾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司裘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。

掌皮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内宰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

内小臣,奄上士四人,史二人,徒八人。

阍人,王宫每门四人,囿游亦如之。

寺人,王之正内五人。

内竖,倍寺人之数。

九嫔。

世妇。

女御,

女祝四人,奚八人,

女史八人,奚十有六人。

典妇功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工四人,贾四人,徒二十人。

典丝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十有二人。

典枲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

内司服,奄一人,女御二人,奚八人。

缝人,奄二人,女御八人,女工八十人,奚三十人。

染人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

追师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工二人,徒四人。

屦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工八人,徒四人。

夏采。下士四人,史一人,徒四人。

大宰之职,掌建邦之六典,以佐王治邦国:一曰治典,以经邦国,以治官府,以纪万民;二曰教典,以安邦国,以教官府,以扰万民;三曰礼典,以和邦国,以统百官,以谐万民;四曰政典,以平邦国,以正百官,以均万民;五曰刑典,以诘邦国,以刑百官,以纠万民;六曰事典,以富邦国,以任百官,以生万民。以八法治官府:一曰官属,以举邦治;二曰官职,以辨邦治;三曰官联,以会官治;四曰官常,以听官治;五曰官成,以经邦治;六曰官法,以正邦治;七曰官刑,以纠邦治;八曰官计,以弊邦治。以八则治都鄙:一曰祭祀,以驭其神;二曰法则,以驭其官;三曰废置,以驭其吏;四曰禄位,以驭其士;五曰赋贡,以驭其用;六曰礼俗,以驭其民;七曰刑赏,以驭其威;八曰田役,以驭其众。以八柄诏王驭群臣:一曰爵,以驭其贵;二曰禄,以驭其富;三曰予,以驭其幸;四曰置,以驭其行;五曰生,以驭其福;六曰夺,以驭其贫;七曰废,以驭其罪;八曰诛,以驭其过。以八统诏王驭万民:一曰亲亲,二曰敬故,三曰进贤,四曰使能,五曰保庸,六曰尊贵,七曰达吏,八曰礼宾。以九职任万民:一曰三农,生九谷;二曰园圃,毓草木;三曰虞衡,作山泽之材;四曰薮牧,养蕃鸟兽;五曰百工,饬化八材;六曰商贾,阜通货贿;七曰嫔妇,化治丝枲;八曰臣妾,聚敛疏材;九曰闲民,无常职,转移执事。以九赋敛财贿:一曰邦中之赋,二曰四郊之赋,三曰邦甸之赋,四曰家削之赋,五曰邦县之赋,六曰邦都之赋,七曰关市之赋,八曰山泽之赋,九曰币余之赋。以九式均节财用:一曰祭祀之式,二曰宾客之式,三曰丧荒之式,四曰羞服之式,五曰工事之式,六曰币帛之式,七曰刍秣之式,八曰匪颁之式,九曰好用之式。以九贡致邦国之用:一曰祀贡,二曰嫔贡,三曰器贡,四曰币贡,五曰材贡,六曰货贡,七曰服贡,八曰斿贡,九曰物贡。以九两系邦国之民:一曰牧,以地得民;二曰长,以贵得民;三曰师,以贤得民;四曰儒,以道得民;五曰宗,以族得民;六曰主,以利得民;七曰吏,以治得民;八曰友,以任得民;九曰薮,以富得民。正月之吉,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,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,使万民观治象,挟日而敛之。乃施典于邦国,而建其牧,立其监,设其参,傅其伍,陈其殷,置其辅。乃施则于都鄙,而建其长,立其两,设其伍,陈其殷,置其辅。乃施法于官府,而建其正,立其贰,设其考,陈其殷,置其辅。凡治,以典待邦国之治,以则待都鄙之治,以法待官府之治,以官成待万民之治,以礼待宾客之治。祀五帝,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。前期十日,帅执事而卜日,遂戒。及执事,视涤濯。及纳亨,赞王牲事。及祀之日,赞玉币爵之事。祀大神示亦如之。享先王亦如之,赞玉凡、玉爵。大朝觐会同,赞玉币、玉献、玉几、玉爵。大丧,赞赠玉、含玉。作大事,则戒于百官,赞王命。王视治朝,则赞听治。视四方之听朝,亦如之。凡邦之小治,则冢宰听之。待四方之宾客之小治。岁终,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,受其会,听其致事,而诏王废置。三岁,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。

小宰之职,掌建邦之宫刑,以治王宫之政令,凡宫之纠禁。掌邦之六典、八法、八则之贰,以逆邦国、都鄙、官府之治。执邦之九贡、九赋、九式之贰,以均财节邦用。以官府之六叙正群吏:一曰以叙正其位,二曰以叙进其治,三曰以叙作其事,四曰以叙制其食,五曰以叙受其会,六曰以叙听其情。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:一曰天官,其属六十,掌邦治,大事则从其长,小事则专达;二曰地官,其属六十,掌邦教,大事则从其长,小事则专达;三曰春官,其属六十,掌邦礼,大事则从其长,小事则专达;四曰夏官,其属六十,掌邦政,大事则从其长,小事则专达;五曰秋官,其属六十,掌邦刑,大事则从其长,小事则专达;六曰冬官,其属六十,掌邦事,大事则从其长,小事则专达。以官府之六职辨邦治:一曰治职,以平邦国,以均万民,以节财用;二曰教职,以安邦国,以宁万民,以怀宾客;三曰礼职,以和邦国,以谐万民,以事鬼神;四曰政职,以服邦国,以正万民,以聚百物;五曰刑职,以诘邦国,以纠万民,以除盗贼;六曰事职,以富邦国,以养万民,以生百物。以官府之六联合邦治:一曰祭祀之联事,二曰宾客之联事,三曰丧荒之联事,四曰军旅之联事,五曰田役之联事,六曰敛弛之联事。凡小事皆有联。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:一曰听政役以比居,二曰听师田以简稽,三曰听闾里以版图,四曰听称责以傅别,五曰听禄位以礼命,六曰听取予以书契,七曰听卖买以质剂,八曰听出入以要会。以听官府之六计,弊群吏之治:一曰廉善,二曰廉能,三曰廉敬,四曰廉正,五曰廉法,六曰廉辨。以法掌祭祀、朝觐、会同、宾客之戒具,军旅、田役、丧荒亦如之。七事者,令百官府共其财用,治其施舍,听其治讼。凡祭祀,赞王币爵之事,祼将之事。凡宾客,赞祼,凡受爵之事,凡受币之事。丧荒,受其含襚币玉之事。月终,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,赞蒙宰受岁会。岁终,则令群吏致事。正岁,帅治官之属而观治象之法,徇以木铎,曰:“不用法者,国有常刑。”乃退,以宫刑宪禁于王宫,令于百官府曰:“各修乃职,考乃法,待乃事,以听王命。其有不共,则国有大刑。”

宰夫之职,掌治朝之法,以正王及三公、六卿、大夫、群吏之位,掌其禁令,叙群吏之治,以待宾客之令,诸臣之复,万民之逆。掌百官府之征令,辨其八职:一曰正,掌官法以治要;二曰师,掌官成以治凡;三曰司,掌官法以治目;四曰旅,掌官常以治数;五曰府,掌官契以治藏;六曰史,掌官书以赞治;七曰胥,掌官叙以治叙;八曰徒,掌官令以征令。掌治法,以考百官府、群都县鄙之治,乘其财用之出入。凡失财、用、物,辟名者,以官刑诏蒙宰而诛之;其足用、长财、善物者,赏之。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与其荐羞,从大宰而视涤濯。凡礼事,赞小宰比官府之具。凡朝觐、会同、宾客,以牢礼之法掌其牢礼、委积、膳献、饮食,宾赐之飧牵,与其陈数。凡邦之吊事,掌其戒令,与其币器财用凡所共者。大丧小丧,掌小官之戒令,帅执事而治之。三公、六卿之丧,与职丧帅官有司而治之。凡诸大夫之丧,使其旅帅有司而治之。岁终,则令群吏正岁会;月终,则令正月要;旬终,则令正日成,而以考其治。治不以时举者,以告而诛之。正岁,则以法警戒群吏,令修宫中之职事,书其能者与其良者,而以告于上。

宫正,掌王宫之戒令、纠禁。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,为之版以待,夕击柝而比之。国有故,则令宿,其比亦如之。辨外内而时禁,稽其功绪,纠其德行,几其出入,均其稍食,去其淫怠与其奇邪之民,会其什伍而教之道艺。月终,则会其稍食;岁终,则会其行事。凡邦之大事,令于王宫之官府次舍,无去守而听政令。春秋以木铎修火禁。凡邦之事跸宫中庙中,则执烛。大丧,则授庐舍,辨其亲疏、贵贱之居。

宫伯,掌王宫之士庶子,凡在版者。掌其政令,行其秩叙,作其徒役之事,授八次八舍之职事。若邦有大事作宫众,则令之。月终,则均秩;岁终,则均叙,以时颁其衣裘,掌其诛赏。

膳夫,掌王之食饮膳羞,以养王及后、世子。凡王之馈,食用六谷,膳用六牲,饮用六清,羞用百有二十品,珍用八物,酱用百有二十瓮。王日一举,鼎十有二,物皆有俎,以乐侑食,膳夫授祭,品尝食,王乃食。卒食,以乐彻于造。王齐,日三举,大丧则不举,大荒则不举,大札则不举,天地有灾则不举,邦有大故则不举。王燕食,则奉膳赞祭。凡王祭祀,宾客食,则彻王之胙俎。凡王之稍事,设荐脯醢。王燕饮酒,则为献主。掌后及世子之膳羞,凡肉修之颁赐,皆掌之。凡祭祀之致福者,受而膳之。以挚见者亦如之。岁终,则会,唯王及后、世子之膳不会。

庖人,掌共六畜、六兽、六禽,辨其名物,凡其死生鲜薧之物,以共王之膳与其荐羞之物,及后、世子之膳羞。共祭祀之好羞,共丧纪之庶羞,宾客之禽献。凡令禽献,以法授之,其出入亦如之。凡用禽献,春行羔豚,膳膏香;夏行腒鱐,膳膏臊;秋行犊麛,膳膏腥;冬行鲜羽,膳膏膻。岁终则会,唯王及后之膳禽不会。

内饔,掌王及后、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,辨体名肉物,辨百品味之物。王举,则陈其鼎俎,以牲体实之,选百羞、酱物、珍物以俟馈。共后及世子之膳羞。辨腥、臊、膻、香之不可食者。牛夜鸣则庮;羊泠毛而毳,膻;犬赤股而躁,臊;鸟皫色而沙鸣,貍;豕盲视而交睫,腥;马黑脊而般臂,蝼。凡宗庙之祭祀,掌割亨之事。凡燕饮食亦如之。凡掌共羞、修、刑、脢、胖、骨、鱐,以待共膳。凡王之好赐肉修,则饔人共之。

外饔,掌外祭祀之割亨,共其脯、修、刑、脢,陈其鼎俎,实之牲体、鱼、腊。凡宾客之飧饔、飨食之事亦如之。邦飨耆老、孤子,则掌其割亨之事。飨士庶子亦如之。师役,则掌共其献赐脯肉之事。凡小丧纪,陈其鼎俎而实之。

亨人,掌共鼎镬,以给水火之齐。职外内饔之爨亨煮,辨膳羞之物。祭祀,共大羹、铏羹,宾客,亦如之。

甸师,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,以时入之,以共齍盛。祭祀,共萧茅,共野果蓏之荐。丧事,代王受眚灾。王之同姓有罪,则死刑焉。帅其徒以薪蒸役外内饔之事。

兽人,掌罟田兽,辨其名物。冬献狼,夏献麋,春秋献兽物。时田,则守罟。及弊田,令禽注于虞中。凡祭祀、丧纪、宾客,共其死兽生兽。凡兽入于腊人,皮毛、筋骨入于玉府。凡田兽者,掌其政令。渔人掌以时渔为梁,春献王鲔。辨鱼物为鲜薧,以共王膳羞。凡祭祀、宾客、丧纪,共其鱼之鲜薧。凡渔者,掌其政令。凡渔征,入于玉府。

鳖人,掌取互物,以时簎鱼鳖龟蜃,凡貍物。春献鳖蜃,秋献龟鱼。祭祀,共、螷、蠃、蚳,以授醢人,掌凡邦之簎事。

腊人,掌乾肉,凡田兽之脯腊脢胖之事。凡祭祀,共豆脯,荐脯、脢胖,凡腊物。宾客、丧纪,共其脯腊,凡乾肉之事。

周礼卷第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