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礼(周官)

[东汉] 郑玄 注 · [唐] 陆德明 音义

周礼卷第五

郑氏注

春官宗伯第三

惟王建国,辨方正位,体国经野,设官分职,以为民极。乃立春官宗伯,使帅其属而掌邦礼,以佐王和邦国。‘

礼官之属:大宗伯,卿一人;小宗伯,中大夫二人;肆师,下大夫四人;上士八人,中士十有六人,旅下士三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。

郁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八人。

鬯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八人。

鸡人,下士一人,史一人,徒四人。

司尊彝,下士二人,府四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司凡筵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一人,徒八人。天府,上士一人,中士二人,府四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典瑞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。

典命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。

司服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一人,胥一人,徒十人。

典祀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守祧,奄八人;女祧,每庙二人,奚四人。

世妇,每宫卿二人,下大夫四人,中士八人,女府二人,

女史二人,奚十有六人。内宗,凡内女之有爵者。

外宗,凡外女之有爵者。

冢人,下大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。

墓大夫,下大夫二人,中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二十人,徒二百人。

职丧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大司乐,中大夫四人;乐师,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

大胥,中士四人;小胥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大师,下大夫二人;小师,上士四人;瞽蒙,上瞽四十人,中瞽百人,下瞽百有六十人;视了,三百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。

典同,中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磬师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四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钟师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。

笙师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。

镈师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一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袜师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舞者十有六人,徒四十人。

旄人,下士四人,舞者众寡无数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籥师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籥章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鞮鞻氏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典庸器,下士四人,府四人,史二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

司干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

大卜,下大夫二人;卜师,上士四人;卜人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龟人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工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菙氏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八人。

占人,下士八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八人。

筮人,中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。

占梦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四人。视祲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四人。

大祝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;小祝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丧祝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甸祝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四人。

诅祝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四人。

司巫,中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胥一人,徒十人。

男巫,无数。女巫,无数。其师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大史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;小史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;府四人,史八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冯相氏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八人。

保章氏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八人。

内史,中大夫一人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外史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御史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其史百有二十人,府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巾车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四人,史八人,工百人,胥五人,徒五十人。

典路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车仆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
司常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都宗人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
家宗人,如都宗人之数。

凡以神士者无数,以其艺为之贵贱之等。

大宗伯之职,掌建邦之天神、人鬼、地示之礼,以佐王建保邦国。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。以禋祀祀昊天上帝,以实柴祀日、月、星、辰,以槱燎祀司中、司命、风师、雨师,以血祭祭社稷、五祀、五岳,以貍沈祭山林、川泽,以副辜祭四方百物。以肆献祼享先王,以馈食享先王,以祠春享先王,以礿夏享先王,以尝秋享先王,以烝冬享先王。以凶礼哀邦国之忧,以丧礼哀死亡,以荒礼哀凶札,以吊礼哀祸灾,以禬礼哀围败,以恤礼哀寇乱。以宾礼亲邦国:春见曰朝,夏见曰宗,秋见曰觐,冬见曰遇,时见曰会,殷见曰同。时聘曰问,殷𬢋曰视。以军礼同邦国:大师之礼,用众也;大均之礼,恤众也;大田之礼,简众也;大役之礼,任众也;大封之礼,合众也。以嘉礼亲万民: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,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,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,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,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,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。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:壹命受职,再命受服,三命受位,四命受器,五命赐则,六命赐官,七命赐国,八命作牧,九命作伯。以玉作六瑞,以等邦国:王执镇圭,公执桓圭,侯执信圭,伯执躬圭,子执谷璧,男执蒲璧。以禽作六挚,以等诸臣:孤执皮帛,卿执羔,大夫执鴈,士执雉,庶人执鹜,工商执鸡。以玉作六器,以礼天地四方:以苍璧礼天,以黄琮礼地,以青圭礼东方,以赤璋礼南方,以白琥礼西方,以玄璜礼北方,皆有牲币,各放其器之色。以天产作阴德,以中礼防之;以地产作阳德,以和乐防之。以礼乐合天地之化,百物之产,以事鬼神,以谐万民,以致百物。凡祀大神,享大鬼,祭大示,帅执事而卜日,宿,视涤濯,莅玉鬯,省牲镬,奉玉齍,诏大号,治其大礼,诏相王之大礼。若王不与祭祀,则摄位。凡大祭祀,王后不与,则摄而荐豆笾,彻。大宾客,则摄而载果。朝觐会同,则为上相。大丧,亦如之。王哭诸侯,亦如之。王命诸侯,则傧。国有大故,则旅上帝及四望。王大封,则先告后土,乃颁祀于邦国、都家、乡邑。

小宗伯之职,掌建国之神位,右社稷,左宗庙。兆五帝于四郊,四望、四类亦如之。兆山川、丘陵、坟衍,各因其方。掌五礼之禁令与其用等。辨庙祧之昭穆,辨吉凶之五服、车旗、宫室之禁。掌三族之别,以辨亲疏。其正室皆谓之门子,掌其政令。毛六牲,辨其名物,而颁之于五官,使共奉之。辨六齍之名物与其用,使六宫之人共奉之。辨六彝之名物,以待果将。辨六尊之名物,以待祭祀宾客。掌衣服、车旗、宫室之赏赐。掌四时祭祀之序事与其礼。若国大贞,则奉玉帛以诏号。大祭祀,省牲,视涤濯。祭之日,逆齍,省镬,告时于王,告备于王。凡祭祀、宾客,以时将瓒果,诏相祭祀之小礼。凡大礼,佐大宗伯。赐卿大夫士爵,则傧。小祭祀,掌事,如大宗伯之礼。大宾客,受其将币之赍。若大师,则帅有司而立军社,奉主车。若军将有事,则与祭有司将事于四望。若大甸,则帅有司而馌兽于郊,遂颁禽。大灾,及执事祷祠于上下神示。王崩,大肆,以秬鬯渳,及执事莅大敛、小敛,帅异族而佐。县衰冠之式于路门之外,及执事视葬献器,遂哭之。卜葬兆,甫竁,亦如之。既葬,诏相丧祭之礼。成葬而祭墓,为位。凡王之会同、军旅、甸役之祷祠,肄仪为位。国有祸灾,则亦如之。凡天地之大灾,类社稷宗庙,则为位。凡国之大礼,佐大宗伯。凡小礼,掌事,如大宗伯之仪。

肆师之职,掌立国祀之礼,以佐大宗伯。立大祀,用玉帛、牲牷;立次祀,用牲币;立小祀,用牲。以岁时序其祭祀,及其祈珥。大祭祀,展牺牲,系于牢,颁于职人。凡祭祀之卜日,宿为期,诏相其礼,视涤濯,亦如之。祭之日,表齍盛,告絜,展器陈,告备;及果,筑煮。相治小礼,诛其慢怠者。掌兆中、庙中之禁令。凡祭祀礼成,则告事毕。大宾客,莅筵几,筑煮,赞果将。大朝觐,佐傧。共设匪瓮之礼。飨食,授祭,与祝侯禳于疆及郊。大丧,大渳以鬯,则筑鬻。令外内命妇序哭。禁外内命男女之衰不中法者,且授之杖。凡师甸,用牲于社宗,则为位。类造上帝,封于大神,祭兵于山川,亦如之。凡师不功,则助牵王车。凡四时之大甸猎,祭表貉,则为位。尝之日,莅卜来岁之芟;猕之日,莅卜来岁之戒;社之日,莅卜来岁之稼。若国有大故,则令国人祭。岁时之祭祀亦如之。凡卿大夫之丧,相其礼。凡国之大事,治其礼仪,以佐宗伯。凡国之小事,治其礼仪而掌其事,如宗伯之礼。

郁人,掌祼器。凡祭祀宾客之祼事,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。凡祼玉,濯之、陈之,以赞祼事,诏祼将之仪与其节。凡祼事,沃盥。大丧之渳,共其肆器;及葬,共其祼器,遂貍之。大祭祀,与量人受举斝之卒爵而饮之。

鬯人,掌共秬鬯而饰之。凡祭祀,社𭏸用大罍,禜门用瓢赍,庙用修,凡山川四方用蜃,凡祼事用槪,凡副事用散。大丧之大渳,设斗,共其衅鬯。凡王之齐事,共其秬鬯。凡王吊临,共介鬯。

鸡人掌共鸡牲,辨其物。大祭祀,夜呼旦以嘂百官。凡国之大宾客、会同、军旅、丧纪,亦如之。凡国事为期,则告之时。凡祭祀,面禳衅,共其鸡牲。

司尊彝,掌六尊、六彝之位,诏其酌,辨其用与其实。春祠、夏礿,祼用鸡彝、鸟彝,皆有舟。其朝践用两献尊,其再献用两象尊,皆有罍。诸臣之所昨也。秋尝、冬烝,祼用斝彝、黄彝,皆有舟。其朝献用两著尊,其馈献用两壶尊,皆有罍。诸臣之所昨也。凡四时之闲祀,追享、朝享,祼用虎彝、蜼彝,皆有舟。其朝践用两大尊,其再献用两山尊,皆有罍,诸臣之所昨也。凡六彝六尊之酌,郁齐献酌,醴齐缩酌,盎齐涚酌,凡酒修酌。大丧,存奠彝,大旅亦如之。

司几筵,掌五几五席之名物,辨其用与其位。凡大朝觐、大飨射,凡封国命诸侯,王位设黼依,依前南乡,设莞筵纷纯,加缫席画纯,加次席黼纯,左右玉几。祀先王昨席,亦如之。诸侯祭祀席,蒲筵缋纯,加莞席纷纯,右雕几。昨席莞筵纷纯,加缫席画纯。筵国宾于牖前,亦如之,左彤几。甸役则设熊席,右漆几。凡丧事,设苇席,右素几,其柏席用萑黼纯,诸侯则纷纯,每敦一几。凡吉事变几,凶事仍几。

天府,掌祖庙之守藏,与其禁令。凡国之玉镇大宝器,藏焉。若有大祭、大丧,则出而陈之,既事,藏之。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,受而藏之,以诏王察群吏之治。上春,衅宝镇及宝器。凡吉凶之事,祖庙之中沃盥,执烛。季冬,陈玉,以贞来岁之美恶。若迁宝,则奉之。若祭天之司民、司禄,而献民数、谷数,则受而藏之。

典瑞,掌玉瑞、玉器之藏,辨其名物与其用事,设其服饰。王晋大圭,执镇圭,缫藉五采五就,以朝日。公执桓圭,侯执信圭,伯执躬圭,缫皆三采三就。子执谷璧,男执蒲璧,缫皆二采再就,以朝、觐、宗、遇、会、同于王。诸侯相见,亦如之。瑑圭、璋、璧、琮,缫皆二采一就,以𬢋聘。四圭有邸,以祀天、旅上帝。两圭有邸,以祀地、旅四望。祼圭有瓒,以肆先王,以祼宾客。圭璧以祀日月星辰。璋邸射,以祀山川,以造赠宾客。土圭以致四时日月,封国则以土地。珍圭以征守,以恤凶荒。牙璋以起军旅,以治兵守。璧羡以起度。驵圭、璋、璧、琮、琥、璜之渠眉,疏璧琮以敛尸。谷圭以和难,以聘女。琬圭以治德,以结好。琰圭以易行,以除慝。大祭祀、大旅,凡宾客之事,共其玉器而奉之。大丧,共饭玉、含玉、赠玉。凡玉器出,则共奉之。典命掌诸侯之五仪,诸臣之五等之命。上公九命为伯,其国家、宫室、车旗、衣服、礼仪,皆以九为节;侯伯七命,其国家、宫室、车旗、衣服、礼仪,皆以七为节;子男五命,其国家、宫室、车旗、衣服、礼仪,皆以五为节。王之三公八命,其卿六命,其大夫四命。及其出封,皆加一等,其国家、宫室、车旗、衣服、礼仪,亦如之。凡诸侯之适子,誓于天子,摄其君,则下其君之礼一等;未誓,则以皮帛继子男。公之孤四命,以皮帛视小国之君,其卿三命,其大夫再命,其士壹命,其宫室、车旗、衣服、礼仪,各视其命之数。侯伯之卿、大夫、士亦如之。子、男之卿再命,其大夫壹命,其士不命,其宫室、车旗、衣服、礼仪,各视其命之数。

司服,掌王之吉凶衣服,辨其名物与其用事。王之吉服,祀昊天、上帝,则服大裘而冕,祀五帝亦如之。享先王,则衮冕;享先公、飨、射,则𫜁冕;祀四望、山川,则毳冕;祭社稷、五祀,则希冕;祭群小祀,则玄冕。凡兵事,韦弁服;视朝,则皮弁服;凡甸,冠弁服;凡凶事,服弁服;凡吊事,弁绖服。凡丧,为天王斩衰,为王后齐衰。王为三公六卿锡衰,为诸侯缌衰,为大夫士疑衰。其首服皆弁绖。大札、大荒、大灾,素服。公之服,自衮冕而下,如王之服;侯伯之服,自𫜁冕而下,如公之服;子男之服,自毳冕而下,如侯伯之服;孤之服,自希冕而下,如子男之服;卿大夫之服,自玄冕而下,如孤之服,其凶服加以大功、小功;士之服,自皮弁而下,如大夫之服,其凶服亦如之。其齐服有玄端、素端。凡大祭祀、大宾客,共其衣服而奉之。大丧,共其复衣服、敛衣服、奠衣服、𫷷衣服,皆掌其陈序。

典祀,掌外祀之兆守,皆有域,掌其禁令。若以时祭祀,则帅其属而修除,征役于司隶而役之。及祭,帅其属而守其厉禁而跸之。

守祧,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,其遗衣服藏焉。若将祭祀,则各以其服授尸。其庙则有司修除之,其祧则守祧黝垩之。既祭,则藏其隋与衣服。

世妇,掌女宫之宿戒。及祭祀,比其具。诏王后之礼事,帅六宫之人共齍盛,相内外宗之礼事。大宾客之飨食,亦如之。大丧,比外内命妇之朝莫哭,不敬者而苛罚之。凡王后有拜事于妇人,则诏相。凡内事有达于外官者,世妇掌之。

内宗,掌宗庙之祭祀,荐加豆笾。及以乐彻,则佐传豆笾。宾客之飨食,亦如之。王后有事,则从。大丧,序哭者。哭诸侯亦如之。凡卿大夫之丧,掌其吊临。

外宗,掌宗庙之祭祀,佐王后荐玉豆,视豆笾。及以乐彻,亦如之。王后以乐羞齍,则赞。凡王后之献,亦如之。王后不与,则赞宗伯。小祭祀,掌事。宾客之事,亦如之。大丧,则叙外内朝莫哭者。哭诸侯,亦如之。

冢人,掌公墓之地,辨其兆域而为之图。先王之葬居中,以昭穆为左右。凡诸侯居左右以前,卿、大夫、士居后,各以其族。凡死于兵者,不入兆域。凡有功者居前,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。大丧既有日,请度甫竁,遂为之尸。及竁,以度为丘隧,共丧之窆器。及葬,言鸾车象人。及窆,执斧以莅,遂入藏凶器,正墓位,跸墓域,守墓禁。凡祭墓,为尸。凡诸侯及诸臣葬于墓者,授之兆,为之跸,均其禁。

墓大夫,掌凡邦墓之地域,为之图。令国民族葬,而掌其禁令,正其位,掌其度数,使皆有私地域。凡争墓地者,听其狱讼。帅其属而巡墓厉,居其中之室以守之。

职丧,掌诸侯之丧及卿、大夫、士凡有爵者之丧,以国之丧礼莅其禁令,序其事。凡国有司以王命有事焉,则诏赞主人。凡其丧祭,诏其号,治其礼。凡公有司之所共,职丧令之,趣其事。

周礼卷第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