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书

[南北朝] 沈约 著

二年

春正月辛亥,车驾祀南郊。壬子,诏曰:“去岁东土多经水灾,春务已及,宜加优课,粮种所须,以时贷给。”丙辰,复郡县田秩并九亲禄俸。壬戍,诏曰:“先帝灵命初兴,龙飞西楚,岁纪浸远,感往缠心。奉迎文武,情深常隶,思弘殊泽,以申永怀。吏身可赐爵一级,军户免为平民。”

二月丙子,诏曰:“政道未箸,俗弊尚深,豪侈兼并,贫弱困窘,存阙衣裳,没无敛槥,朕甚伤之。其明敕守宰,勤加存恤,赙赠之科,速为条品。”乙酉,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。丙戌,中书监、尚书令、卫将军建平王宏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,中书监如故。丁酉,骠骑将军柳元景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。甲辰,散骑常侍义阳王昶为中军将军。

三月丁未,中书监、尚书令、卫将军建平王宏薨。乙卯,以田农要月,太官停役牛。丁卯,上于华林园听讼。癸酉,以宁朔将军刘季之为司州刺史。

夏四月甲申,立皇子子绥为安陆王。甲午,以海陵王休茂为雍州刺史。辛丑,地震。

五月戊申,复西阳郡。

六月戊寅,增置吏部尚书一人,省五兵尚书。丁亥,左光禄大夫何尚之加开府仪同三司。戊子,以金紫光禄大夫羊玄保为右光禄大夫。丙申,诏曰:“往因师旅,多有逋亡。或连山染逆,惧致军宪;或辞役惮劳,苟免刑罚。虽约法从简,务思弘宥,恩令骤下,而逃伏犹多。岂习愚为性,忸恶难反?将在所长吏,宣导乖方。可普加宽申,咸与更始。”

秋七月甲辰,彭城民高阇等谋反伏诛。癸亥,以右卫将军颜师伯为青、冀二州刺史。

八月乙酉,河南王遣使献方物。丙戌,中书令王僧达有罪,下狱死。己丑,以强弩将军杜叔文为宁州刺史,交州刺史费淹为广州刺史,南海太守垣阆为交州刺史。甲午,以宁朔将军沈僧荣为兖州刺史。

九月癸卯,于华林园听讼。壬戌,以宁朔将军刘道隆为徐州刺史。襄阳大水,遣使通行赈赡。庚午,置武卫将军、武骑常侍官。

冬十月甲午,以中军将军义阳王昶为江州刺史。乙未,高丽国遣使献方物。

十一月壬子,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加抚军将军。

十二月己亥,诸王及妃主庶姓位从公者,丧事听设凶门,余悉断。

闰月庚子,诏曰:“夫山处岩居,不以鱼鳖为礼。顷岁多虞,军调繁切,违方设赋,本济一时,而主者玩习,遂为常典。杶杆瑶琨,任土作贡,积羽群轻,终致深弊。永言弘革,无替朕心。凡寰卫贡职,山渊采捕,皆当详辨产殖,考顺岁时,勿使牵课虚悬,睽忤气序。庶简约之风,有孚于品性,惠敏之训,无漏于幽仄。”庚申,上于华林园听讼。壬戌,林邑国遣使献方物。

是冬,索虏寇青州,刺史颜师伯频大破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