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书

[唐] 房玄龄 著

推朔入阴阳历

以会月去上元积月,余以朔合分及征分各乘之,征分满其法从合分,合分满周天去之。其余不满历周者,为入阳历;余去之,余为入阴历。余皆如月周得一日,筭外,所求月合朔入历,不尽为日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