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书

[唐] 房玄龄 著

九年

春正月壬申朔,日有蚀之。诏曰:“兴化之本,由政平讼理也。二千石长吏不能勤恤人隐,而轻挟私故,兴长刑狱,又多贪浊,烦挠百姓。其敕刺史二千石纠其秽浊,举其公清,有司议其黜陟。令内外群官举清能,拔寒素。”江东四郡地震。

二月,尚书右仆射、阳夏侯胡奋卒,以尚书朱整为尚书右仆射。

三月丁丑,皇后亲桑于西郊,赐帛各有差。壬辰,初并二社为一。

夏四月,江南郡国八地震。陇西陨霜,伤粟麦。

五月,义阳王奇有罪,黜为三纵亭侯。诏内外群官举守令之才。

六月庚子朔,日有蚀之。徙章武王威为义阳王。郡国三十二大旱,伤麦。

秋八月壬子,星陨如雨。诏郡国五岁刑以下决遣,无留庶狱。

九月,东夷七国诣校尉内附。郡国二十四螟。

冬十二月癸卯,立河间平王洪子英为章武王。戊申,青龙、黄龙各一见于鲁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