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第二百七十二卷目录。
弓矢部汇考一
易经、
书经、
诗经、颂、
礼记、
周礼图顺集不
人旧
下
戎政典第遥百七十二卷。
弓矢部汇考一
易经
姐系辞下传:
弦木为弧,剡木为矢。弧矢之利,以威天下,盖取诸暌。闻暌乖,然后威以服之。书经窦
怙顾命:则
和之弓,垂之竹矢,在东房。八冰帖图戌
注:和,古之巧工。垂,舜时共工弓。制作精巧中法度,故历代传宝之。
费誓:
备乃弓矢,鍜乃戈矛,砺乃锋刃,无敢不善。
备,训具。每弓百矢,弓十矢千,五十矢为束,每临战,用五十矢为束。
诗经
郑风:叔于田,
叔马慢忌。叔发罕忌,抑释棚忌。抑鬯弓忌。
怪发,发矢也。罕希。释,解也。棚,矢筒。盖。鬯弓囊也。与𮧴同。孔氏曰:昭公二十五年左传云:公徒执冰而踞。字异义同。服虔云:冰,犊丸。盖杜预云:犊丸是箭筒。华谷严氏曰:用矢则举挪以开筒,既用则纳矢筒中,释下掤以覆筒。孔氏曰:鬯弓,谓弢弓而纳诸鬯中。郑氏曰:田事且毕,则马行迟,发矢希,盖矢而弢弓。感山录
而秦风小戎:则虎𮧴镂膺,交𮧴二弓,竹闭绲縢。冲
虎𮧴,以虎皮为弓室也。交𮧴,交二弓于𮧴中,谓颠倒安置之,必二弓以备坏也。闭,弓檠也,仪礼作柲。绲,绳。縢,约也。以竹为闭,而以绳约之于弛弓之里,檠弓体使正也。孔氏曰:仪礼既夕说明器之弓云有柲。注云:柲,弓檠也。弛则缚之于弓里,备损坏也。以竹为之,然则置弓柲里,以绳系之。庐陵李氏曰:秘状如弓,是购。小雅采薇日而大。四牡翼翼,象弭鱼服。
幢傅象弭弓反末也,所以解纷也。鱼服,鱼皮也。弭弓反末。弊者,以象骨为之,以助御者解辔。纷宜骨也。服,矢服也。
原小雅彤弓:
彤弓弨兮,受言藏之。日平刊
央也。孔氏曰:弓背漆之,以御霜露。彤弓色赤,玈弓色黑。赐弓赤一而黑十,以赤为重耳。周礼无彤弓之名。夏官司弓矢云:唐弓、大弓,以授劳者,往来体若一日。唐弓、大弓,劳者勤劳王事也。说文曰:弨弓反,谓弛之而体反也。华谷严氏曰:赐弓不张。
小雅车攻:
决拾既佽,弓矢既调。
决以象骨为之,著于右手大指,所以钩弦闿体。拾以皮为之,著于左臂以遂弦,故亦名遂。坎,比也。调,谓弓强弱与矢轻重相得也。
大雅行苇果徐世四仙:
敦弓既坚,四糇既钧。
乐敦与雕古今之异。雕是画饰之义,故云。冬官。弓人为弓,唯言用漆,不言画,则漆上又画之。彼不言画,文不具耳。此述天子择士,宜是天子之弓。此择士之射,与群臣共之。作者主言天子之弓而已,其余诸侯公卿宜与射者,自当各有其弓,不必画矣。其等级无文以明之也。钧,是矢参停者也。参停,谓三分矢一在前,二在后,轻重钧停,四矢皆然,故言四𬭤既钧。冬官矢人为镞矢,三分一在前,二在后。注云:三订之而平者,前有铁重也。矢而谓之镞者,释书器云:金镞剪羽谓之镞。孙炎曰:镝者,断羽使前重也。方言云:关西曰箭,江淮谓之镞。则镞者,铁镞之矢名也。
鲁颂泮水:
角弓其觓,束矢其搜。
觓,弛貌。五十矢为束。搜,众意也。笺角弓觓然,言持弦急也。束矢搜然,言劲疾也。
人鲁颂𮤲宫目八,言1如不。
朱英、绿縢二矛重弓异㝵。
绿縢,所以约弓也。重弓,备折坏也。
礼记
曲礼:
凡遗人弓者,张弓尚筋,弛弓尚角,右手执箫,左手承附,尊卑垂帨。若主人拜,则客还辟辟拜
弓之体,角内而筋外,尚使之在上也。皆取势之
十顺也。箫,弰末也。疏云:剡之差斜似箫,故名。附,中央把处也。帨,佩巾也。客主尊卑相等,则授受之际,皆稍磬折而见其帨之垂也。此时弓尚在客手,故不图书蕖容答主人之拜,而少逡巡迁延以避之。辟,犹开也,谓离其所立之处。
主人自受,由客之左,接下承附,乡与客并,然后受。
自受者,以敌客,不当使人受也。由,从也。从客左边而受,则客在右矣。于是主人却左手以接客之下而承其附,又覆右手以捉弓之下头而受之。此时则主客并立而俱向南也。方氏曰:宾主异等,则授受异向,此宾主敌,故乡与客并也。
月令:
日短至,则伐木取竹箭,
阴盛则材成而取之。大曰竹,小曰箭。音射义:
男子生,桑弧蓬矢六,以射天地、四方。天地、四方者,男子之所有事也,故必先有志于其所有事。
周礼即普八其字,萨其1。夏官碧
司弓矢,下大夫二人,中士八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尖回大士七国帖毂
义。李嘉会曰:司弓矢用大夫,而为弁师、下士之属。先王重其所职,不以爵之尊卑为间。郑康成曰:司弓矢,弓弩矢箙官之长。
掌六弓、四弩、八矢之法,辨其名物,而掌其守藏与其出入。
郑康成曰:法,曲直长短之数。郑锷曰:曰王、曰弧、曰夹、曰庾、曰唐、曰大,辨其名也。彤弓赤,卢弓、黑天。子之弓,彤与妙质,其物也。王昭禹日:守之则有曰人,藏之则有府,出则颁之,入则受之。司弓矢于其名物则辨之,于其守藏出入则掌之。郑锷曰:掌其出入守藏,盖兼总而周知之也。
中春献弓弩,中秋献矢箙餐
郑锷曰:弓必有韫,矢必有箙。箙之长短,视矢而为之,笼用竹而箙用皮。诗曰:众弭鱼服。陆机云:东海鱼兽,宜为弓鞬服。书曰:垂之竹矢。考工记曰:妢胡之笴。家语曰:南山之竹羽而镞之。郑康成曰:箙,盛矢器也,以兽皮为之不。王昭禹曰:中春则阳气方和之时,中秋则阴气将坚之时日薛氏曰:郑氏互合,谓弓弩成于和,矢箙成于坚。夫弓弩矢箙,其用一也,乌有弓弩取其和而不取其坚,矢箙取其坚而不取其和。弓人为弓,曰:冬析干则易,春液角则合,夏治筋则不烦,秋合三材则合,寒奠体则张不流,冰析灂则审环,春被弦则别年之事。郑氏谓期岁乃可用,是弓弩之制必以春而成,何独于此而言其和?稿人曰:春献素,秋献成。郑氏亦谓矢箙春作秋成,是矢箙之制必以秋而成,何独于此而言其坚圆?李嘉会日:易氏以此言献而不言成,盖献槁人之所已成,不知夏秋冬造之,至春始被之弦,乃可献也。
及其颁之,王弓、弧弓,以授射甲革椹质者,夹弓、庾弓,以授射豻侯鸟兽者,唐弓、大弓,以授学射者使者、劳者出其百正。甫山𭕐1别。姚裒用
郑锷曰:弓有强弱,事有难易,而射有远近。颁与人射,宜各因事而量其所当用,则人与弓相得,射可以必中。何则?弓有王有弧,有夹、有庾、有唐、有大。六者不同,有射甲革椹质者,有射豻侯鸟兽者,有学岵射者、使者、劳者。事既难易,则所射有远近,讵可以苟颁乎?
考之考工记,谓往体寡,来体多者,曰王弓、弧弓,其弓往体寡则反而曲,来体多则正而直,名曰王,其为天子之所用也;名曰弧,其法天之弧星也。其弓至强,以射坚可也,故颁之以授射甲革椹质者,甲革,说者谓即革车也。然左传曰:楚潘𡯁之党与养由基蹲甲而射之,彻七札焉。礼记曰:贯革之射息。康成于此注谓为革甲。又于弓人注曰:革谓干盾。国语亦有三革之制。则甲革者,甲与革也。质,正也。植椹以为射正。苟子曰:质的张而弓矢至焉。圉师云:射则充椹质。甲革、椹质坚而难入,必用强弓以射之。然此下文泽共射椹质之弓矢,非射于泽宫,不用椹质矣。泽宫者,将祭而择士,先习射于此也。试弓习武,宜用至强之弓,而射至坚之物。往体多,来体寡,曰夹庾。庾字师儒相传读为庚,考工记作庾。说者谓:夹则能卫,人,恃之而后保;庾则能济,人,恃之而后藏。王安石云:谓之夹,以其射至弱,必夹而辅之,然后可用;谓之庾,如露积之庾,须阿图书集臾而为廪,非可以为久也。此皆取庾廪之义,似失之凿。然师儒相传为夹庚者,岂非以其弱必夹而后用,以其不可久,必庚易而用欤?庚有庚易之义,如干日之庚,庚有变意,易所谓先庚后庚是也。夹庾往体多则弓反而直,来体少则弓正而短,合五而成规者也。
豻侯,士所射之侯,所谓干五十者是也。豻侯五十步,可谓近矣。射鸟兽亦近而后得故。正用弱弓而已,往体来体若一,曰唐大。强弱适中之弓,合七而成规也。惟强弱适中,故学射者用之
器。初学用中,而后习强弱皆可也。使者奉君命而行八,有或远或近之差,劳者从国事而有功,有或难或易之效,故授之以此,取其中也。以雕弓、彤弓、卢弓推之,则王弧者,雕弓也;唐大者,彤弓也;夹庾者,卢弓也。惟唐大可以颁之使者、劳者,故诗以彤弓锡有功诸侯。平王彤弓锡晋文侯,襄王以彤弓锡晋月文公,则唐大之为彤弓可知矣。士用夹庾,而荀卿
日大夫黑弓,而夹庾之黑为卢弓可知矣。
其矢箙皆从其弓。东山日而𫩟。
郑康成曰:从弓数也。郑锷曰:颁弓之际,一弓而百矢,百矢而一箙也。
凡弩,夹庾利攻守,唐大利车战、野战。
郑锷曰:夹庾至弱,利用攻守者,守城以近自保,攻城以近追人,惟近然后发,故用其弱者则疾也。唐大至强,利于车战、野战。盖车战则远而驱驰,野战则望而进退,惟远而发,故用其强者则力大也。
凡矢,枉矢、絜矢,利火射,用诸守城、车战;杀矢、闰矢,用诸近射、田猎;矰矢、茀矢,用诸弋射;恒矢、庳矢,用诸散射。
郑锷曰:弓以强弱论,矢以轻重论,五分而二在前,三在后,其达远,其行疾,是名枉矢;絜矢,三分而一在前,二在后,不能及远而行迟,是名杀矢;𬭤矢七分而三在前,四在后,最轻而及远,是名茀矢;矰矢,八分而四在前,四在后,其行平而得中,是名常矢、庳矢。凡此皆以轻重论也。
若命名之义,则枉矢取其变星以为名。天之枉矢,状如流星,飞行有光。絜。则有结约之义。二矢皆结火以射,故用诸守城、车战。杀矢最重,中则必死,故曰杀。镞之言候也,可以候问其近者而中之,故曰𬭤。用诸近射田猎。矰矢,言可结缯缴之矢也。缯,高也。茀矢,亦结缴之矢,可以刜罗飞鸟也。茀,刜也,微轻可以及高,故用诸弋射。孔子曰:弋不射宿。孟子曰:思援弓缴而射之。皆弋射也。恒矢,常用之矢也。庳矢,卑下平等之矢也。故或习射、或礼射之类皆用之。
郑康成曰:枉矢、杀矢、恒矢、矰矢,弓所用也;絜矢、𬫺矢、茀矢、庳矢,弩所用也。王氏详说曰:弩之为用,不若弓之为用广。夹庾之弓,用之于射豻侯鸟兽,而夹庾之弩用之攻守而已。唐大之弓,用之于学射者、使者、劳者,而唐大之弩用之车战、野战而已。弓有王弧,而弩无王弧。郑氏以王弧之制为弩不疾,此弩之所以无王弧也。
然上文云四弩之用于攻守与战,下文以枉矢、絜矢用诸守城、车战,是以二矢而当四弩之用明矣。还矢既当四弩,其余六矢当六弓之用,岂不晓然。经曰:王弓、弧弓,以授射甲革椹质者,甲革椹质,军射也。杀矢、𬫺矢,用于田猎之射也。田猎所猛书以治兵讲武,则军射、田射一事也,故考工记矢人之兵矢、田矢,亦同其制,则以此二矢而当二弓明矣。经曰夹弓、庾弓,以授射豻侯鸟兽者,而考工记曰:夹庾之属,利射侯与弋。今矰矢、茀矢,用诸弋射,则此二矢而当二弓明矣。若夫唐弓、大弓,即彤弓、旅弓,恒矢、庳矢,即彤矢、玈矢。彤、玈以色言之,唐大、恒、庳以名言之,唐大之弓,授学射者、使者、劳者,即散射也。今恒矢、庳矢用于散射,则此二矢而当二弓明矣。
李嘉会曰:矢铁在前多者,则矢重,中者必深而不可以及远。矢铁在前得中者,其行疾而中者必浅;矢铁在前者少,其行则低而中者亦轻。弓弩强者用重矢,弱者用轻矢,近者用重矢,远者用轻矢,此在随宜而用之,必先为之比配,则拘矣。先王之制,不得不言其大体,制而用之,则在乎人。天子之弓,合九而成规,诸侯合七而成规,大夫合五而成规,士合三而成规,句者谓之弊弓。
王昭禹曰:规者,正圆之器,谓之规,则圆之至也。
郑锷曰:方为矩而主义,圆为规而主仁。于其弓弛图书而未张,则合以取圆,虽已见弓之体,而实寓其仁而不杀之意。天子之弓,王弧也,长而且直,数至于九,合之乃圆,此则射大侯之九十步也。诸侯之弓,唐大也,短长得中,曲直适正,数至于七,合之乃圆,此则射麋侯之七十步也。士之弓,与大夫同射豻侯五十步也。谓之合三成规者,先儒云实无合三之弓,托之耳。合三之弓,可谓至句曲矣,是谓弊恶之弓。差等之义如此,其实合三而圆之弓,何以射沂?王昭禹曰:其体曲而可以句物者谓之句,则句者曲之甚也。弓以弱为土,以强为下,则直者善而句者为恶矣。二、
凡祭祀,共射牲之弓矢。
郑康成曰:射牲,示亲杀也。杀牲非尊者所亲,惟射为可。国语曰:禘郊之事,天子必自射其牲。
泽共射椹质之弓矢,共夹。
薛氏曰:有习大射之所,有正大射之所。射义曰:天子将祭,必先习射于泽。泽者,所以择士也。已射于泽,而后射于射宫。射宫之射正,大射也。泽之射,习圆大射者也。大射选士,将以求其可用也。试于泽而知其有胜坚之力,然后察其有可用之实,故司弓矢必为之共射椹质之弓矢。
大射、燕射,共弓矢,如数并夹。
黄氏曰:此无宾射,有燕射,小臣有宾射,无燕射。意者宾射即燕射。郑锷曰:大射、燕射之名,有耦弓矢,当如人数而共之,且并共其井夹。诗曰:四矢反兮。然则如数者,一人四矢也。并夹,取箭之具。王昭禹曰:井夹,所以取矢之高者。射鸟氏所谓矢在侯高,则以并夹取之是也。司弓矢共之,射乌氏取之。
大丧,共明弓矢四。
郑康成曰:弓矢,明器之用器。士丧礼下篇曰:用器弓矢。
凡师役会同,颁弓弩,各以其物,从授兵甲之仪
田。郑锷曰:师役,用兵之时,会同行礼之时,事异礼异,故各以其所当用之物而颁之。曰。郑康成曰:物,弓弩矢箙之属閒。王昭禹曰:各以其物,则弓有六,弩、冒、书、讲戌有四,各以其物而共之,从授甲兵之仪。凡颁弓弩,其多寡之数,一视甲兵之仪而已。
田弋充笼箙矢,共矰矢。
王昭禹曰:笼与箙皆所以盛矢。笼以竹为之,箙以革为之。诗曰:象弭鱼服。田弋之时,则共矢,以其矢充实于笼之中。
凡亡矢者,弗用则更。
郑康成曰:更,偿也。郑锷曰:射而亡矢,不当偿也。惟不用于射而亡,则使之偿,故曰弗用则更。更与
眷马质以其物更之更同。
缮人,上士工人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则书八眼大。
郑康成曰:缮之言劲也,善也。贾。郑锷曰:观诗人有掌缮甲治兵之言,谓甲必修治之,极其善美为贵耳。弓弩也,矢箙也,矰矢也,抉拾也,皆供王射之物,苟非修治其善美,不可以奉至尊,故名官曰缮人。昶掌王之用弓弩、矢箙、矰弋、抉拾号兴。
贾氏曰:司弓矢选择大善者入缮人,以共王用也。十系圆书集贾易氏曰:箙所以盛矢,诗所谓鱼服是已。矰则矢之有激者,用之于弋,诗所谓弋凫与雁是已。王昭禹曰:抉著右手巨指,拾著左臂里,以韦为之,所谓鞲扞也。
掌诏王射。
郑康成曰:告王当射之节。贾氏曰:王射先行燕礼,以大夫为宾,宾与王为耦,所告之事,亦如大射1礼。大射正告公之仪。人太
赞王弓矢之事。裒
郑康成日:授之受之。贾氏曰:大仆巳授受弓矢,此又为者,大仆尊,大仆赞时,此官助赞也。郑锷曰:此则择其善美者,以奉王射。
凡乘车,充其笼箙,载其弓弩。
贾氏曰:充,实也。王昭禹曰:乘车,王乘之车也。充其笼箙,则以矢实笼箙之中也。载其弓弩,则载之于车也。
既射则敛之
世郑康成曰:敛,藏也。诗云:彤弓弨兮,受言藏之。岵𭌘图,
无会计。
郑康成曰:亡败多少不计。郑锷曰:至尊所用,不敢制以有司之法。
稿人,中士四人,府二,史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郑锷曰:此官掌以财给弓矢之工,而以槁名。先儒云:箭干谓之稿。
掌受财于职金,以赍其工。
郑锷曰:作弓矢必有工,工而无赍,则弓矢无自而成。稿人取财以赍工,必于职金者,秋官职金掌以密士之金罚货罚入于司兵,盖取其所罚之金货,以供甲兵之用。稿人于职金受财以为工直之资。彼之罚也,以义而取之,此则用之以为利国之器,是亦以义为利之意。如逼天、月八督,
弓六物为三等,弩四物亦如之。随
黄氏曰:三等,即强弱中也。郑引弓人上中下制,非也。弓人以人长短不同,故弓各称其身而服之。若乎以为六物三等,四物三等,当如何说?易氏曰:弓凡六物,皆视其身之长短而为三等之制。弩四物十论图书集亦三等,又眂其弓之长短而为之也。
矢八物皆三等,箙亦如之。
贾氏曰:案司弓矢注,弓、弩各有四矢,应作四等,而言三等,盖据长短为三等法巳。易氏曰:矢人为矢,日五分其长而羽其一。注谓羽者六寸,则知矢长三尺,是恒、庳、矰、茀、枉、絜、杀、𬭤之矢,凡八物,皆视其弓弩之势,以三尺增减其长短而为三等之制。箙以盛矢,亦为三等,叉视矢之长短而为之。则春献素,秋献成,人竺围。
郑锷曰:春则岁事之始,百工造事亦于是始,故始定其素则献之,见其功之所自始。秋则万宝之成,见百工造事亦于是成,故饬治已毕则献之。
书其等以飨工卦。
郑司农曰:书工巧拙高下之等。郑康成曰:飨,酒肴劳之也。上工作上等,其飨厚;下工作下等,其飨薄。
乘其事,试其弓弩,以下上其食而诛赏。
郑司农曰:乘,计也,计其事之成功。王昭禹曰:试图书、集戌,谓试其良窳。易氏曰:飨固足以示其恩,未足以示劝惩之方,必因其工事而乘之菲与宰夫乘其财用之出入同,谓计其所作之事,而试其所作之。艺试之既审,则巧拙良窳皆有不可掩。善者为之上其食,不特上食而已,其尤善者必有赏;不善者为之下其食,不特下食而已,其尤不善者必有诛。乃入功于司弓矢及缮人。
郑康成曰:功,成也。王昭禹曰:入功于司弓矢,以待颁也。春王氏曰:入于缮人,则共王用也。
凡赍财与其出入,皆在橐人,以待会而考之。囚者阙之,民决耒天人文。黻音。
王昭禹日:槁人藏受财以赍其工,财之出入必有数焉,具载于书,以待会计而考之,则操之以为验天是。郑锷曰:考之,知所用之财几何,所成之弓矢若干征。郑康成曰:阙犹除也。弓弩矢箙弃囚者除之,计今见在者。
圉师射则充椹质,巡木羔,束草世令。郑锷田:充如充笼箙之充。盖习弓试武之时,取足此图书集其数也。刘执中曰:共椹质盘草以代侯也。李嘉会曰:椹质谓以木为之,非乃束草缚为围,如今射堕艮
干。考工记番
矢人为矢。
王昭禹曰:夏官有稿人、司弓矢,而冬官又有矢人者,盖稿人则掌以财赍弓矢之干,所以给矢人之
1用者也。司弓矢掌弓矢之法,则以藏矢人之成者凡也。赵氏曰:矢人止为矢,冶氏仙为𬰫,二工皆有正职,而矢镞乃金工所制,却是冶氏为之,矢人特以已打成之镞,刮摩而用为矢。考工所以列冶氏于攻金之工,列矢人于刮摩之工,正以此尔。
𬭤矢参分,茀矢参分,一在前,二在后。遁𥆧。
赵氏曰:𬭤矢注谓𬭤之言候也,可以伺候射敌人禽兽之近者而中焉。茀矢注改作杀,以其中则可。以死,即司弓矢所用于近射田猎者也。毛氏曰:以其铁之重也,故名之以𬭤。陈用之曰:茀之言拂也,可以制物。王昭禹曰:三分一在前,其在后舌图书者,箭槁中铁茎三分而以一居前也。夫杀矢刃长寸而𮣴十之,所谓挺,则稿中铁茎也。矢长三尺,而铁茎长一尺,三分其铁而一分居前,则一尺之𮣴,槁前得三寸三分寸之一,稿后得六寸三分寸之,此,则箭铁为重也,此所以中之则死,而谓之杀矢、𬭤矢也。陈蕴之曰:案图说亦如此。或谓矢长三尺,一在前,则𮣴长一尺在前耳,不必又于一尺之𮣴分三分之一也。然一在前者皆铁耳,则前重矣。
易氏曰:三分其橐之三尺,则一尺在前,三尺在
后,以后二尺之重,与前一尺相等,则稿前之铁为极重矣,故其发迟而近射用焉。山其兵矢、田矢五分,二在前,三在后。
赵氏曰:兵矢用于兵战,田矢用于田猎,谓枉矢、絜矢也,即司弓矢用于火射车战者也。川易氏曰:五分其槁之三尺,则尺有二寸在前,尺有八寸在后也。以后有八寸之重,而与前尺有二寸相等,则槁前之铁比杀矢盖短而小矣,故其发远而火射用变焉。门田则舌
杀矢七分,三在前,四在后。
郑康成曰:司弓矢职杀当为茀。贾氏曰:直言茀矢,不言矰矢,以其与茀矢同制,故略不言执。赵氏曰:茀矢用于弋射,要去得高,所以铁茎前重处又小,后叉轻,轻则射得入高空去,不至低坠下也。正易氏曰:七分其槁之三尺,则在前者尺有二寸七八分寸之六,在后者尺有七寸七分寸之一也。以后。七分之四,与前七分之正相等,则槁前之铁比兵矢又短而小矣,故其发高而弋射用焉。至于恒矢、庳矢,前后皆四分,而此不言者,以其无所轻重故也。刘执中曰:司弓矢所辨者八矢,而此所记止五矢,又田矢、兵矢,司弓矢即无有。盖司弓矢以辨二其名物为主,考工记止记其为之之法,则有合而名之者,皆该在其中。且司弓矢据事之重者为先,故枉矢、絜矢用于战伐,是重事,则列在前,糇矢、杀矢却在后。此据铁之重者为先,故𬭤矢、杀矢二在后者则列在前,而枉矢、絜矢却作田矢、兵矢,而在爱后也。舌瞥
参分其长而杀其一。
郑锷曰:此言为矢之法。假令矢槁长三尺,则削而杀其一,使小,令趣镞也。贾氏曰:稿人注云矢服长短之制未闻,今所云长三尺者,彼无正文,此约羽六寸,逆差之,
五分其长而羽其一。
郑锷曰:又以其长而五分之,以一分而安其羽。其羽当六寸。
以其笴厚为之羽深。
郑锷曰:所谓妢胡之笴是也。字文为槁,故有槁人之官。量干之厚以为羽深,则以羽入笴,不伤其力。赵氏曰:笴之藏羽,要恰好,入羽太深则伤笴,太浅则羽易脱。当看笴厚薄而为深浅。
水之以辨其阴阳川切姑各了
次。赵氏曰:辨,正也。阴沈而阳浮。凡物负阴抱阳,阳木
缜理而坚重,阴木疏理而轻柔。竹亦如此。阳生于山南者,阴生于山北者,阳竹轻清,阴竹重浊,然生而混成,不可辨也。惟水随物轻重而应之,以浮沈图蕖,初无心焉。置于木而沈,则竹必重浊,置于水而浮。则竹必轻清,然后调适而用之。然所以辨其阴阳者,欲以设其比,须使轻重均方可也。
夹其阴阳以设其比,夹其比以设其羽。
赵氏曰:比谓箭括抵弦处。以其贴近弦,故名为比,如五家为比,以其近而相亲也。夹谓以手指夹而摇之。既辨得阴阳了,然后夹而摇那处轻,那处重,看得轻重均,然后设其比。设比了,夹其比摇之,使轻重均,然后设其羽舍。贾氏曰:弓竖用之,故比在
了槁两畔,弩横用之,故此在槁上下。无问弓矢、弩矢,指比在两房上下,皆设羽于四角同也。
参分其羽以设其刃。
郑锷曰:羽长六寸,三分之而设其镞,镞之刀当长二寸也。于文当为三分取一以设其刃,不言取一者,缺文也。自参分其长而杀其一,至于设其刃,皆下言为矢之中法如此,
则虽有疾风,亦弗之能惮矣。
赵氏曰:矢之轻重,羽刃相称,则其发不可御矣。惮,经鹡众贼惊畏之意。虽有疾风,亦弗能惮,不能惊惮其矢,而明缓其势也。
刃长寸,围寸,𮣴十之,重三垸。
赵氏曰:刃长寸,谓箭镞也。𮣴谓铁茎也。垸是称两之名。此言刃长寸,而上文三分其羽以设其刃,乃谓二寸,意者一寸刃也。二寸一半刃镞,一半刃根,并而言之。王昭禹曰:此盖杀矢之刃铤如此。
前弱则俯,后弱则翔,中弱则纡,中强则扬。羽丰则迟,羽杀则躁天。郑锷曰:上文言其法,此又言其不中法之状赊。赵氏曰:此段理会箭笴并羽。笴近比处软弱,则矢行而低,俯,言低也。笴近镞处软弱,则矢行而摇旋。翔,言回顾而掉转也。中间轻弱,则矢行邪曲。纡,言曲。也。中间强而太健,则矢行高起,扬,谓飞扬也。此是强弱失中者也。羽丰则太多,多则矢重,而其行失于缓;羽杀则太少,少则矢轻,而其行过于急。燥,谓旁掉而去急也。此是丰杀失节者也。矢之病如此,是故夹而摇之,以视其丰杀之节也。
郑锷曰:欲知其病者,必夹于两指之间以摇之,如丰杀中节,则摇之必均平而无轻重也。郑康成曰:今人以指夹矢,舞卫是也。
挠之,以聄其鸿杀之称也。
郑锷曰:以为未足以知其病,又挠其干,如鸿杀相称,则无强弱。贾氏曰:此言鸿,即上文强是也;此言杀,即止文弱是也。赵氏曰:以指夹而摇之,则羽丰杀之节可以聄而见。以手指挠而屈之,则笴强弱之称可以眠而知。笴体欲相称,故于鸿杀言称;羽欲有节,故于丰杀言节。
凡相笴,欲生而抟木。
郑康成曰:相犹择也。生,谓无瑕蠹也。抟读如抟黍之抟,谓圜也。郑锷曰:欲其圜出于自然,非琢削也,故曰生而抟
同。抟欲重
同,郑锷曰:其抟同矣,则以重为贵。易氏曰:于圜之中,又择其材之实者,世
同重。节欲疏达,
郑锷曰:其重同矣,则以节目之疏者为贵。赵氏曰:节密则轻重不等,粗细不匀也。
同疏欲真。
王昭禹曰:于节疏之中,又择其材之缜栗而坚。
郑锷曰:粟肉之色必黄,或又取其色如栗也。
弓人为弓,取六材必以其时。
郑康成曰:取干以冬,取角以秋,丝漆以夏,筋胶未闻。贾氏曰:取干以冬者,月令仲冬伐木取竹箭,注云坚成之极时。取角以秋者,下云秋杀者厚也。贯丝漆以夏者,夏时丝熟,夏漆尢良也。桑大,休大。六材既聚,巧者和之。
易氏曰:此与下经为总目,即下经所谓材美工巧谓之时是也。郑康成曰:聚,具也。贾氏曰:和之,谓春液角,夏治筋之类。
干也者,以为远也;角也者,以为疾也;筋也者,以为深也;胶也者,以为和也;丝也者,以为固也;漆也者,以为受霜露也。文快流数1猎甫。
郑康成曰:六材之力,相得而足。王昭禹曰:弓以图书集干为质,以漆为文,角附干以安,胶得漆以完,筋则施于角之外,丝则用于胶之内。弓所以及远者,其力在干,故干以为远;弓所以疾发者,其势在角,故角以为疾。角干资筋以为坚,刃以射则中深,故筋以为深。三者得胶,然后相合以为和,故胶以为和。结而固之在丝,故丝以为固;饰而坚之在漆,故漆以受霜露。六材虽取以其时,苟其质不美,则不足天相资以为用,故得此六材之全,然后可以为良。凡取干之道七,柘为上,忆次之,檿桑次之,橘次之,木瓜次之,荆次之,竹为下。平。
王昭禹曰:弓有六材,而以干为质,故取干有道。柘之为木,其刚实如石,故为上。郑司农曰:忆,读为亿万之亿。尔雅田杽檍。又曰:檿桑,山桑。国语曰:檿弧箕箙。卌郑锷曰:即诗所谓北山有枉。王昭禹曰:寡枝叶而为曲,俗谓之牛筋,则其坚可知矣。
下。郑锷曰:檿桑之丝,中琴瑟弦,禹贡徐州贡之,其材
之良可知,故次之处。王昭禹日:橘,其皮戚而坚实,木瓜缜栗而劲。荆类楚,可以为利。凡此皆木之坚图听刚者,竹虽刚而有节,故为下。李嘉𦌘曰:七者之物,坚有等数,高下列之则足见。
凡相干,欲赤黑而阳声。赤黑则乡心,阳声则远根。
赵氏曰:上既辨其材之善否取之矣,然后相眠而用之。郑锷曰:相者,察而视之,以知其美恶。郑康成曰:阳,犹清也。木之类近根者奴。郑锷曰:乡者,通达之义贫。王昭禹曰:赤者,阳之正色,黑者,阴之正色。凡木内得阴阳之正气,则外应阴阳之正大色赤黑乡心,以其外之应乎内故也。郑锷曰:凡木叩而击之,声之清者为阳,声之浊者为阴。近根则阴,其声必浊;远根则阳,其声必清。枝远根,其材贝得阳气而良;枝近根,其材得阴气而恶,故击之而声清扬,则知其枝之远根也。
凡析干,射远者用埶,射深者用直,则林匪颂民。
王昭禹曰:既相之而得其材之美,然后可以析之而为弓之干怀。郑锷曰:析者,分而处之之谓。王昭禹曰:曲直者,木之形,审曲面埶者,工之能。用埶者取其木之曲,用直者取其木之直。陈用之曰:点纷图书翵曲与直无非埶也。别直而言埶,则埶言其曲也。
郑锷曰:木性自曲者,仄其埶而用之,则宜薄,薄则力少,惟可以射远尔,不能深人也,此夹庾之弓欤。木性自直者,从其直而用之,则宜厚,厚则力多,惟
八可以射深尔,未必远也。分而处之,使材适于用,则
弓各尽善矣。
居干之道,菑栗不池,则弓不发姑。
陈用之曰:居,谓其处之有宜,下文合材奠体之事是也。而易氏曰:曰取曰相,曰析,曰居,四者不同,而众取之、居之,独谓之道。道也者,顺适乎自然而已。然则取之所以善其始,居之所以善其终。王昭禹。曰:菑如菑畬之菑,谞加功以治之。栗如榛栗之栗,谓紧密而不纵也。不池,谓无邪行绝理也。方其以倨析干人,而居其材之中,加功以治,而月致其紧密,行不邪,理不绝,则弓之发伤无白而起閒月。
凡相角,秋杀者厚,春杀者薄,经昔听藏,交静七
筛。郑锷曰:此言相角之法。沐。王昭禹日:秋万物揫敛
而坚成之时,故其角厚。春万物发生而未就之时,世入图畦畎戒,故其角薄。万赠觉主未黄1执。
稚牛之角直而泽,老牛之角𬘝而昔。
凡郑司农曰:𬘝读为抮缚之珍,昔读为交错之错。谓牛角桷理错也。赵氏曰:𬘝谓文理粗。贾氏曰:谓理粗错然不润泽也。郑锷曰:昔者久故之义,其色乾久,如古往之物,不必改为错字。山。王昭禹曰:稚牛方少而气血壮,则角之文正直而润泽;老牛已疾而气血衰,则其文粗𬘝而交错。世愚疢疾险中,瘠牛之角无泽。
赵氏曰:险,伤也。中,里也。则郑锷日:角之中险阻而突起者,必疢疾之牛也;无光润之气者,必瘦瘠之牛也。知此法,则凡角皆可以逆而知之。
角欲青白而丰,末期八八,本余其姻。郑康成曰:丰,大也。煮赵氏曰:本要白,中要青,末要丰。青白则色善,丰末则质厚,此角之好者,所以欲之也。叶闻囚世姑案:而
夫角之本,蹙于剑而休于气,是故柔,柔故欲其埶也。白也者,埶之征也。照岵图书鹏灭
赵氏曰:蹙,近也。本,根也。休读作煦,与礼记煦育万物之意同。盖角有三节,曰本、曰中,曰末。本常近荆,而休和煦润泽之气于脑,故柔而无力,所以欲其埶,埶言曲也,欲其形之自曲,反是以为埶也,埶则有力矣。白者所以为埶之验也。此是说角之埶。
夫角之中,恒当弓之畏,畏也者必挠,挠故欲其坚也。青也者,坚之征也。青,
贾氏日:畏从隈,为曲隈之义。郑锷日:角之中曲处,用以附干,常当弓之隈曲处则必屈挠。以其埶当屈挠,故欲其坚实而不弱。相其角之中色青,则是坚之征验也。青者阳之色,阳为至刚,故因青以知其坚。赵氏曰:此是说角之坚。
夫角之末,远于脑而不休于气,是故脆脆,故欲其柔也。丰末也者,柔之征也。
郑锷曰:角之末则取武为远脑之气所不能及,而不休煦之气也。所不及则必脆而易折,此所以贵其柔,柔则不折矣。相其角末之丰大,则是柔之征验也。盖气所及故丰,丰则柔矣,此角所以贵丰末。阎书。
赵氏日:此是说丰末之意。易氏曰:势以白验
之,坚以青验之,柔以丰末验之,则可以知三者之用。李嘉会曰:此论埶之征、坚之征、柔之征,委曲明白,滋润则易柔,曲中则易挠,枯瘁则必脆,惟反山乎,是则征可察也。
角长二尺有五寸,三色不失理,谓之牛戴牛。
郑康成曰:三色本白,中青,末丰望。郑锷曰:角长二尺五寸,长之极矣。既极其长,叉且本白而中青,其末叉丰,三色俱不失其文理。如此之角,是谓牛戴牛。盖一角直二牛之价,如牛之上又戴一牛也。兹黄其至贵者欤。赵氏曰:丰末不可以言色,而同为
三色者,丰末虽不指色而言,然亦未尝无其色。盖三色只是三件之意,初不为颜色而言也。
凡相胶,欲朱色而昔,昔也者,深瑕而泽,𬘝而抟廉。
郑锷曰:此言相胶之法。贾氏曰:案下鹿胶青白巳下,惟牛胶火赤,其余非纯赤,则牛胶为善矣。
王昭禹曰:凡相胶以纯赤为上,又欲其文之交错,
则故曰朱色而昔。深瑕而泽者,言其表里皆有文,而八图书鹏其色润泽也。陈用之曰:朱色者,言其明之自内也。昔者,言其材之乾久也。深瑕者,言其瑕之深。瑕虽深,而体之悦泽存焉,非人为之深也。叉曰:其理𬘝密而抟。郑康成曰:抟,圜也。廉,瑕,严利也。
赵氏曰:谓之严利者,言胶有精彩锋铰,森然端严之象,不软漫腐败也。
鹿胶青白,马胶赤白,牛胶火赤,鼠胶黑,鱼胶饵,犀胶黄。
郑康成曰:饵,色如饵贰。王昭禹曰:胶或用皮,或用角,或用膘,如鹿胶用其角,如鱼胶用其膘,如马、牛、犀、鼠用其皮。
凡昵之类不能方。
郑锷曰:昵,谓黏殖不解也。凡物亦有能黏而不解者,然比之于胶,则不能及其坚。故古人为弓,专用胶,而不以黏昵之物以固之者,盖以为他物不能比方之也。
凡相筋,欲小简而长,大结而泽。小简而长,大结而泽,则其为兽必剽,以为弓,则岂异于其兽世图书集
郑锷曰:筋出于兽,兽之剽疾者,用其筋以为弓,则弓亦剽疾,故欲知其兽之剽,则相筋不可以无法。
赵氏曰:简,注读如简札之简。盖竹简一条为一札,谓筋条之直相似也。郑锷曰:结谓细聚而不散,虽结又欲其色滋润而泽。王昭禹曰:凡相筋,以条直滋润为之。简言条直,泽言滋润。筋之小者贵乎条直而长,筋之大者贵乎缜密而润。筋既如此,则其势可知,故度其为兽,则其性必剽疾矣。以之为弓,又岂异于其兽哉?其巾书中筋欲敝之敝。
郑锷曰:此又言用筋之法。敝,劳也。椎嚼极熟,是谓
不劳敝,欲其敝之又敝,则可用也。
漆欲测林寒。
陈用之曰:测,言如水深之可测,取其清也。郑锷曰:漆之体厚重而浊,用之则以清为贵,惟去其秽浊而至于轻清乃善,故欲测眼日道。
丝欲沈。
易氏曰:沈,言其润也。丝之色恶乎乾而燥,故欲其帖际图瞥鹏𫾲如沈于木中,色取其润也。1
得此六材之全,然后可以为良。
郑康成曰:全,无瑕病。良,善也。王昭禹曰:干也、角也、胶也、筋也、漆也、丝也。凡此六材皆全,则尽善备矣而无疵。以之为弓,必调而后可以为良矣。有
凡为弓,冬析干而春液角,夏治筋,秋合三材,寒奠体,冰析灂,余其则文则如四匣用山。
陈用之田:上文既明相干、相角、相漆、相筋之理矣,于是始言为弓之法。王昭禹曰:材美工巧,不得天时,则不可以为良,故弓有六材,而治之各以其时也。至赵氏曰:析谓分析而治之。液谓融液而渍,如以火养之意。治谓理也,椎杼嚼啮是也。冬为万物坚成之时,干欲坚固,故冬析之;春为温和敷荣之时,角欲温而和柔,故春液之;筋欲散而敝熟,故夏治之。夏是万物解缓散蒸之时也矣。陈用之曰:角亦析而治之,干亦渍而治之,于干言析,于角言液,互见也。滑,郑康成曰:三材,胶、丝、漆易。陈用之日:两谓之合,谓以所析之干、所液之角、所治之筋,合世入图瞥鹏䎀。胶漆丝而为弓焉川赵氏曰:奠读为定体。六弓往来多少之体,注谓内之檠中。盖檠,正弓之器,筋胶至冬寒则坚牢,于此时内之檠中以定体,则后来体不妄动也。灂,漆之灂也。既定其体矣,又取出而析其漆文,以备方来之用。盖弓有漆,所以为受霜露。析是分析其合,如蕡处、合厚处薄处,合环灂处,必于冰析之。盖冰为寒之极,漆至寒时,则使在弓上亦坚固而不动。上注谓析灂了,又内于檠中,理或然也。不言寒而言冰者,奠则天寒之时皆可析灂,非结冰极寒之时不可也。月
冬析干则易,春液角则合,夏,治筋则不烦,秋合三材则合。寒奠体则张不流,冰,析灂则审环。
赵氏曰:自此以下,复解止文之效。郑康成曰:易,理滑致也。合读为洽,烦乱也。合,坚密也。流,犹移也。宜。郑锷曰:凡木之材,至冬则坚凝可治,治于冬则节目易去,其理滑易矣。合。陈用之曰:角得春而和泽,于以液之,则洽而不脆。郑锷曰:筋本挛结不纾,宜缓而治之。夏者解缓之时,于斯而治之,则筋图鴫眬戒,势漫易,不烦乱矣。眷叉曰:干、角、筋治于三时,弓犹未成,必用胶丝漆,然后可合。秋者,阴气揫敛之时,于是时而用胶丝漆,则合固不可解矣,故合三材宜用秋。贾氏曰:体既定而后用时,虽张不流移,谓不失往来之体。陈用之曰:于寒冰之时而析其灂,则于以审环焉。审谓察之也。环,即下文所谓引之如环,释之无失体如环是也。析灂则必引之,引之,以析其漆灂之文,于以察其如环与不如环。则弓之美恶即可见矣。目,赵氏曰:环,周围无阙之意。
春被弦,则一年之事。
陈用之曰:自冬析干至析灂,其功毕矣,至春被弦而用之,凡一年之事。以言为之不苟。目
析干必伦,析角无邪。
易氏曰:伦,必欲其有伦理也。无邪,必欲其无邪目也。八波而语八大第外。
斲目必荼,斲目不荼,则及其大修也,筋代之受病。赵氏日:荼读作舒,谓徐缓也。目,谓干之节目。郑终图书集戒锷曰:木之坚者,必有节目,斲而去之,宜舒徐而勿疾,则节目必尽。苟斲目欲急而不以舒徐,则用是干以为弓,至于大修长之后,而筋代干受病矣。
赵氏曰:大,甚也。修,久也。筋在干则与干为力,必须下筋干相得。今干有节目,不舒徐斲去,用力不得其
所,则干不用力,筋偏用力,筋必为筝目所摩,代干而受病矣。
夫目也者必强,强者在内而摩其筋。夫筋之所由幨,恒由此作。
郑锷曰:筋在干之背,所以助干为强也。干之节目固则强矣,苟不徐徐去之,其去也不尽。以是干处内,则其节目当摩啮乎筋,筋不能胜乎木之强,则久远之后,筋必绝起如幨。筋之所以为幨者,其病常起于此耳。陈用之曰:幨,若衣幨然,言蔽而不著。
故角三液而干再液。
郑康成曰:重醳治之,使相称。王昭禹曰:液,谓以水治之,使其液作而耎也。角则以火炙而治之,欲图𫫒敝其和也,故三液。干则以火揉而治之,欲其坚也,故再液。
厚其帑则木坚,薄其帑则需。
郑康成曰:帤读如襦有衣絮之絮。帤,谓弓中裨。
郑锷曰:帑所以裨助乎干以为强,故虽至美之干。亦未尝无裨以助之,然裨太厚,则干必失之太坚;裨太薄,则干必失之太需。需,偃弱也。木
是故厚其液而𥴝其帑既忻。
郑康成曰:厚犹多也。节,犹适也。藏而出值七。
约之不皆约,疏数朔必侔。
贾氏曰:约谓以丝胶缠之,今之弓犹然。郑锷曰:亦不皆约之,或疏或密,要使平均而相侔等,则善矣。郑康成曰:皆约则弓帑。侔犹均也。
斲挚必中,胶之必均。
郑康成曰:乃之言致也。中,犹均也。1。王昭禹曰:上下如一之谓中,多寡适于匀之谓均。山陈用之曰:于挚言斲,则知其为干,岂以手所执者而名之欤?挚必中,欲其厚薄之适中,不可过也。施胶于𦎷,其黔图书纤戒,傅必均,不可偏也。
斲摰不中,胶之不均,则及其大修也,角代之受病。夫怀胶于内而摩其角,夫角之所由挫,恒由此作。1日贾氏曰:自此下说弓之隈里施胶之事。开赵氏曰:挫,谓折伤也。内之不治,则病自外发。干怀胶于内也,干有不匀处,胶又有厚薄不匀处,则干摩及胶,并及角,而角之挫伤由此作。郑锷曰:胶在内,角在外,怀胶于内,有厚有薄,引弓之时,胶常摩啮乎角,此所以蹴而折也。挫折之端,常起于此。陈用之曰:所谓筋代之受病,角代之受病者,病本在干之目,及其久也,筋实受之。筋施其上者,病本在干与胶,及其久也,角实受之。角附于此者,本非其病,而而反受之,所以谓之代挫折伤也。易氏曰:已上数节既言其病,又言其利,使为工者去其病而求其利,则材之为用固矣。七却贰山,凡居角长者以次需巳。
郑锷曰:居,处也。处角之法,宜长短与弓相宜。长者宜在隈,短者宜在箫。需者,弓之隈也。惟曲之处,则图书鹏戒入需矣。以角之长者处之,以助其力,使不甚弱。王昭禹曰:弓隈谓之需,弓梢谓之箫。贾氏曰:箫谓两头也。然则长者在隈内可知。赵氏曰:次者,处于此之意,如师左次是也。故居角之法,必以长者安顿在隈。其其难其
恒角而短,是谓逆桡。引之则纵,释之则不校。
郑康成曰:恒读为𬘵,继竟也。贾氏曰:竟角而短,谓施角充满两畔,而上下短于隈者也。王昭禹曰:纵言引其弦而力弗迨也。校,言舍其弦而势不急也。郑锷曰:校与绞同,谓矢之不疾。又曰:竟其角而用之,其角太短也,如是谓之逆桡。桡者,隈当曲之处也。以短角处之,乃所以反逆桡之也。惟其逆桡,若引其弓,则角短而不用力,必纵放而不强;若释而放,则势弱而矢不校。凡此皆角短之病。恒角而达,譬如终绁,非弓之利也。父
郑锷曰:达者,通过之义。竟其角而用之,若其角长,自隈而通过于箫头,则其弓必坚而不可引。譬如终绁,谓若见系束于弓柲之上,此则非弓之利。入图𫫒集戒,言易坏其弓也。赵氏曰:终,犹常也。隈角太长,则送矢不疾,譬如常常见绁于弓秘矣。王昭禹曰:角不可失之长,亦不可失之短,充于两傍而不及两端,故曰恒角而短,不独充于两旁,而又过于两端,故曰竟角而达。竟其角而失之短,是谓逆桡,言其力不足而反桡也。竟其角而失之达,故譬如终绁。言其送矢不疾,若见绁于弓柲。
今夫茭解,中有变焉,故校。
赵氏曰:今夫起义之辞。茭谓弓隈与弓箫相接处。解谓接之中。变谓异也。谓箫与臂用力异。贾氏曰:引之则臂中用力,放矢则箫用力,既用力异,故绞。绞谓矢去疾也。
于挺臂中有柎焉,故剽。
郑康成曰:挺,直也。柎,侧骨。剽亦疾也。贾氏曰:直臂中弓把处有柎者,谓角弓于把处两畔有侧骨,骨坚强,所以与弓为力,故剽疾也。易氏曰:校者疾而速,剽者疾而勇。知校与剽为弓之利,则知居园角之短与达者,皆所以为弓之害。盻鿢图书纤戒阴
恒角而达,引如终绁,非弓之利也。
易氏曰:甚言其过长之尤为善也。赵氏曰:再言恒角而达,是重明达角之不利。引,言引弦而便使来也。盖弓之成体,在干与角,胶丝、筋、漆附之而已,所以弓人论角干甚详。此段说长短视干之直,其曰长者,谓盖过干,短者谓遮干不著。前言长二尺五寸,谓之牛戴牛,下又言长其隈,盖长在所贵,今以为非利者,盖所取者适中之长,所戒者过中之长。
挢干欲孰于火而无赢,挢角欲孰于火而无𬊤,引筋欲尽而无伤其力;鬻胶欲孰而水火相得,然则居旱亦不动,居湿亦不动。
雷。赵氏曰:此段说干、角、筋胶得所不得所之事。干角有曲直之势,必以火挢之使正;筋有缓急拳缩之势,必用引之。凡所攻治,必水火相得,不可过,不可不及。干以坚为贵,熟于火足矣,过熟则赢。赢谓过熟也。角以和为贵,熟于火足矣,过熟则熛而脆。熛谓炙烂也。角三液,干再液者,以此耳。筋欲敝之敝,北图瞥集泧入。不尽则有生硬处而不软,过则伤其力而不强。鬻音煮胶以水浸,以火烧,水火相得,则体熟而质化,火气过则焦,水不足则硬,水太过则稀。为弓能如此,四者之材,坚固和同,久而不坏。亢旱与阴湿时,皆不伤动。斋。
苟有贱工,必因角干之湿,以为之柔。善者在外,动者在内,虽善于外,必动于内,虽善亦弗可以为良矣。
⺀郑锷曰:贱工因角干之湿以为弓之柔,外见其柔斋和,似若甚善,然角干之刚弱而易动,以此处内,安能久乎?故虽善于外而必动于内,视之虽善,不足为艮弓也。黄一林:
凡为弓,方其峻而高其柎,长其畏而薄其敝,宛之无已。应
李嘉会曰:前说居角利病,此说箫靶厚薄。郑锷曰:峻者,弓之末,亦谓之箫,以其在此而高,故名曰峻。赵氏曰:弓稍头要叩弦,方而不员,则健而有力;稍头尖削而不平阔,故谓之峻,言其峻削也。
郑锷曰:柎者,弓之辅,以其有侧骨,故曰柎则。赵氏宕图书秘戒八曰:侧骨乃在把处两边撑压,贴住上下两隈,把中衬贴处,故谓之柎,言其柎固而相依也。赵氏曰:畏尖头接把处,故引弓时,畏分外有力,即上文挺臂中有柎,故剽是也。若柎不高而或卑,则接畏处压不住,弓必无力。畏弓两弯处若不长而短,则角纵不用力,反挠向外去,即上文恒角而短,是谓逆挠。引之则纵,释之则不校也。弓弯谓之畏,畏言曲处。贾氏曰:敝谓人所握持手蔽之处,宜薄为之翁。赵氏曰:柎与敝,人往往不能分别中义见柎是把中,敝又是把中,不应要高又要薄,遂谓柎弓把。也。把中总谓力柎,敝,即上文筋欲敝之敝。敝筋而施于弓体,厚则起而不相著,故要薄。不知柎敝虽皆把中,然各不同。尝见今之造弓,把处稍细,把处上下皆堆起稍高,搀接者角面以较量。敝即把处稍细者,柎乃把处两头两侧畔稍高,接角畏者。敝则置于正面,故云薄;柎则置于两侧,目侧视之,故不言厚而言高。况注分明说柎把中侧骨在两畔,敝人所握持处。四者皆是指弓上之名,岂可以筋卅际?图尝苌戒之敝,而引为弓之敝。郑锷曰:峻欲方,不欲员,柎欲高不欲下,隈欲长不欲短,敝欲薄不欲厚。四者如法,则宛而引之,常应手而来,无时而止,故曰宛之无已。应
下柎之弓,末应将兴。
郑康成曰:末,犹箫也。兴,犹动也,发也。赵氏曰:柎正当弓之要,惟高之以壮其力,故引之而弓稍不能以挠之。若柎骨太卑下,为之箫方应弦,则柎发动,由柎力弱,撑压弓隈不住故也。
为柎而发,必动于杀穴。而
赵氏曰:杀谓接中。若如上为柎太卑,柎既发动,则接中亦发动而不固。盖接是敝接畏处。柎插在两傍,虽相衬贴作一柄,其实是两木凑合成柎,与杀相为表里,柎动则杀亦动,理之必然。以此见敝自敝,柎自柎,本不同也。
弓而羽杀,末应将发,难即景叶明其乡。王昭禹曰:鸟所以飞扬者,羽有二焉。羽杀,谓两接中俱动也。两接中俱应箫应弦,则角干亦随之而除。图尝膳戒发作。赵氏曰:此段先言峻柎畏敝,至论病处,止说柎一节,全不及峻畏敝,则所重在柎。柎当弓之。要正是制压一弓之接处,最要强固,柎坏则其余都坏,所以特详言之。
弓有六材焉:维干强之,张如流水也。
赵氏曰:此统论弓之成体。陈用之曰:五材以干为依,干于五材为本,惟干强之本,足以有制耳。王昭禹曰:弓以干为质,以角附干而为安,二者之材
辽,尤宜谨择也。夫顺流而不逆者莫如水,周运而无端者莫如环。惟干强之,则弓之质坚,张如流水,则弓之体调。质坚则无句弊,体调则无难易,此所以张之则如水之顺流也。
维体防之,引之中参。
郑康成曰:体谓内之于檠中,定其体防深浅所止系。贾氏曰:体定于防之后。防之者,郑云深浅所止。若王弧之弓,往体寡,来体多,弛之乃有五寸,张之此尺五寸。夹庾之弓,往体多,来体少,弛之一尺五寸,张之五寸。唐大往来若一,弛之一尺,张之亦一际。图𫫒膳戓尺,是防之深浅所止也。陈用之曰:弓有往来之体,体有寡多之辨,良则曲少,敝则句多。方其为体,必因其材势而防之。防之者深浅有所止,以防其坏也。引之中参而不坏焉,乃适于用。中参,谓张而引之,其中距弦有尺之三焉。夫矢以三尺为度,引箫弦而满之,亦不过此。不曰三尺,而曰中参云者,以
张之一尺为中制,张一尺,引三之,所以指中而言也。郑锷曰:凡物相参则为参。弓不论强弱,引之皆以三尺为中。中参者,三者相参,常得中也。木日:
维角党之,欲宛而无负弦。引之如环,释之无失体如环。
贾氏曰:堂正也。郑锷曰:党如撑柱之撑,所以辅林而正之也。角在弓隈,为弓之助,所以党之也。郑康成曰:负弦,辟戾也。贾氏曰:置角于隈中既正,欲宛而无负弦者,引之弓体不辟戾故也。去。陈用之曰:夫党之者,非他,欲宛而无负弦也。宛指其体负弦,其用引之,其体宛如,而无负弦之戾。六材之中,惟角为能正之,引之如此,其释亦然萨。郑锷曰:际图尝眼戒
无负弦,言不与弦相反也。非惟不与弦相反,又且引之则如环。环言其势之圆也。非特引之势圆,及其释而不引之时,其体不失,常如环然。此皆角有以堂之之力。李嘉会曰:攀来时如环,放去时如环,则制善而矢去急。
材美工巧,为之时,谓之参均。角不胜干,干不胜筋,谓之不参均。量其力有三均,均者三,谓之九和。
郑康成曰:不胜,无负也。郑锷曰:干赤黑而阳声
十,角青白而丰末,筋朱色而昔筋,小简而长,大结而
泽,漆测而丝沈,此弓材之美也。冬析干,春液角,夏治筋,秋合三材,寒奠体,冰析灂,此为弓之时也,又有巧工以和之,此有之巧也。是谓参均。均,平也。三者相参,皆适乎平也。干任一石,角亦任一石,筋亦此任一石,此胜则彼负,彼胜则此负,三者不能相胜,
是谓参均。干任韶石,加角任二石,加胶任三石,此论为弓之初,弓已成矣。初一石之量,则弓张一尺,八石而二尺,三石而三尺,则此之谓量其力,又参均也。有当为又,三当为参。凡此参均者,三合而言。世际图尝耒𫻪之,是谓九合,言九者皆无过不及也。此最弓之尽善也。王氏曰:多寡轻重等,而后可以谓之均;刚柔强弱称,而后可以谓之和。多寡轻重不均,欲其和不可也,故均者三,谓之九和。
九和之弓,角与干权,筋三侔,胶三锊,丝三邸,漆三魁,上工以有余,下工以不足。
郑康成田:权,平也。侔,犹等也。郑锷曰:角必与干权权,言其力之相等也。筋用三倍之重,其力均与之等,故曰筋三侔。赵氏曰:三埒,言胶与角、干三者相埒也。埒,齐也。三邸,王解谓各有所抵。是三者力之所至一般。言丝、胶、角、干力致处同也。三,庾韵,谓量也,谓量漆与角、干,量此三者之力,其所受皆均也。权、侔、锊、邸、魁,皆是均平之意。但锊注谓锾也,写如书其罚百锾,与冶氏重三锊,桃氏九锊、七锊、五锊同。锊是量名,其重六两、大半两。或者九和之弓,所用角、干、胶三者各如此重欤?经锊字从金,不应改作相埒之埒,今只从注。邸,恐如皇邸、援其邸同是托宿之意。谓丝与角、干同附丽于一处,犹托宿。古今图十集戌意其力均平,王解作抵,不若从此说分明。上工工之巧者,以是为和弓则有余,言其优为也。下工工之拙者,以是为和弓则不足,言其为之难而费力也。此并下之辨。求。
为天子之弓,合九而成规,为诸侯之弓,合七而成规;大夫之弓,合五而成规,士之弓,合三而成规。
王昭禹曰:凡为弓,其材刚直,则往体寡,来体多,而句之势为少。其材柔弱,则往体多,来体寡,而句之势为多。天子、诸侯之弓,必合九、合七而成规,以其材之刚直而其句为少,故所合者众,而后其体圜也。大夫、士之弓,必合五合三而成规,以其材之柔弱而其句为少,故所合者寡,而后其体圜也。赵氏曰:九者,阳数之极,体阳用九,天子事也,故以九张弓合之,而后其体圜。自此以下,隆杀以两,故一减而得七。诸侯之弓数以之,再减而得五,大夫之弓数以之,三减而得三,士之弓数以之。虽各随其数以成规,然其成体也,每降而小,不比天子九张之体大也。盖弓顺挽之无力,惟反曲之,则有力。所今集成以材良,则不用曲多。
弓长六尺有六寸,谓之上制,上士服之;弓长六尺有三寸,谓之中制,中士服之;弓长六尺,谓之下制,下士服之。
赵氏曰:弓之等制不一,其长短则以三寸为差。六尺六寸,其长为上,上士称此,故使上士服之。六尺三寸,其长为中,六尺其长为下,而中士、下士称此,故使中士、下士服之。服,言用也。盖人有三等,其长不过八尺;弓有三等,其长不过六尺,要与人相称,太长则不便于挽矣。所谓上士、中士、之士,只据长者为上,次为中,短为下,乃泛言人之长短,皆非命喻士,与桃氏论剑之制同。
凡为弓,各因其君之躬志虑血气
丰郑康成曰:又随其人之情性。王昭禹曰:射之道,其中在巧,其至在力,巧存乎志虑,力出乎血气。躬者,血气志虑之所寓焉者也。人之躬有长短,志虑有缓急,血气有强弱,故为弓者必因之也。且射者必内志正,外体直,然后持弓矢审固,而可以观德图摩集成焉。苟不因其志虑,则志虑有不和于心,内志其能正乎?苟不因其血气,则血气有不调于体,外体其能直乎?为弓者各因君之躬志虑血气者,凡以此也。志卷屎出。
丰肉而短,宽缓以荼,若是者为之危弓,危弓为之安矢;骨直以立,忿埶以奔,若是者为之安弓,安弓,为之危矢与紫月。
贾氏曰:此以下说君之躬与志虑之所宜。毛氏曰:荼当为舒,缓也。埶当为摩,强也。奔当为奔,勇也。丰肉而短,以肉为主;骨直以立,以骨为主。肉有肥甘瘠,丰而短者,肥也,举肥以见瘠;骨有强弱,直以立者,强也,举强以见弱。贾氏曰:危弓则夹臾弱者,安弓则王弧之类强者。危矢据恒矢,安矢据杀矢。遒赵氏田:弓之强弱,在工人为之,然去之迟速中人否,却在射之者。使其人勇而力,将弱弓与之射,则不容过逞其功;使其人懦而无力,将强弓去射,不容不作其力而引之。此安弓所以济其人之强,危弓所以济其人之弱。然危弓为疾矣,不辅以安矢,古十图摩集成,则太疾而过;安弓为缓矣,不辅以危矢,则太缓而不及。此危矢安矢又以济其弓之强弱也。
其人安,其弓安,其矢安,则莫能以速中,且不深;其人危,其弓危,其矢危,则莫能以愿中,节百曩。
郑司农曰:速,疾也。1毛氏曰:愿者,专心致意之谓。以其矢去速,虽专心致意,无由而中走。郑康成曰:愿,悫也。举湮遐八贾羹日茎顺夹臾即眷。
往体多,来体寡,谓之夹臾之属,利射侯与弋直。
易氏曰:体,谓六弓往来之体。郑锷曰:为弓之法,于凝寒则纳于檠中而定其体。陈用之曰:往来云者,据张弛而言之也。弛之则弓体往,张之则弓体来。王弓、弧弓,往体寡,来体多,弓之强者也。夹弓、庾弓,往体多,来体寡,弓之弱者也。唐弓大曰往体。来体若一,强弱之中也。赵氏曰:夹庾何为而利射侯与弋也?盖经曰:射远者用埶。埶谓曲也。若干材弱者,其木性自曲,当随曲势向外,反其曲为弓,方得有力。夹庾往体多,来体寡,是曲向外多者,反而引之,盖发必远。侯谓道,此是大夫合五成规之二。尝集钺弓,大夫侯道五十步,相去颇远。弋谓鸟兽,亦是相去远者,故夹庾利于此射也。
往体寡,来体多,谓之王弓之属,利射革与质。
赵氏曰:王弓何为而利射革与椹也?盖经曰射深者用直,是王弧之属。王弧是天子之弓,合九而成规者。此弓材坚,往体寡,来体多,其形直而不曲。此唐大曲为直者,其弓健而有力,于射坚最宜。革谓干盾,犹今之牌,亦以革裹。司弓矢注云:革,甲也。春秋传曰:蹲甲而射之。质,正也。犹椹以为射正。射甲与椹,试弓习武也。
往体来体若一,谓之唐弓之属,利射深。
赵氏曰:唐弓利射深者,盖唐弓往来体若一,亦是直而有力者,第此王弧又较曲,此少。大弓亦然。此是诸侯合七成规之弓,所以射深为利也。然司弓矢言学射者、使者、劳者,此不言,举一以该其余,亦互见也。郑锷曰:射深者未必能远,远者未必中,而深入各有所长,故曰利。陈用之曰:司弓矢以颁之为主,故各言所授之人。弓人以为之为事,故书集戎,各言其用之利。王昭禹曰:司弓矢则辨其弓之物,故王弧之属以名言之。弓人为弓,则辨其弓之质,故往来之属以体言之。
大和无灂,其次筋、角皆有灂而深,其次角有灂而疏,其次角无灂。
贾氏曰:大和谓九和之弓,以六材俱善尤良,故无漆灂。筋在背,角在隈,皆有灂,但深在其中央,两边无也。有灂而疏者,以上参之,此谓两边亦有,但疏之不皆有也。角无灂,谓隈里无灂,箫头及背有之。郑锷曰:灂者,漆之文理也。大和之弓,六材至善,不见其文理,其次于背上之筋,隈中之角有之,虽有而文理深,不甚著也。其次皆有文理,但疏而远。又有次者,于角不见文理耳,他皆有也。陈用之曰:以文意推之,当言大和无灂,其次角无灂,其次有灂而疏,其次筋、角皆有灂而深,恐先儒传之失叙。合灂若背手文,角环灂,牛筋蕡灂,麋筋、斥蠖灂。
赵氏曰:弓表里漆灂相合处,边也。若背手之,谓,如人两手相合处,两手背上文理相应。盖弓表里相古,十合处易得析裂,须当子细用工,漆如手背文细密方得,不可疏卤也。议贾氏曰:角环灂,谓隈里灂文合如环然。郑锷曰:角之文理必如环然。赵氏曰:自环之圜而无不固。牛筋、麋筋,此说弓背之灂。蕡谓枲实,疏谓牡麻是也,与笾人其实丰蕡之蕡同。尺蠖,屈虫,如易云尺蠖之屈以求信是也。若弓背上用牛筋,则漆灂文理当如麻子之文。若弓背上用麋筋,则漆灂文理当如尺蠖之文。盖麋筋不及牛筋之坚,𦹺文不及尺蠖文之细密也。郑锷曰:如蕡麻之实,点点可观,如尺蠖之形,小而曲。
和弓系摩
郑康成曰:和犹调也。𪵐,拂也。将用弓,必先调之、拂之、摩之。大射礼曰:小射正授弓矢,大射正以袂顺左右隈,上再下一。陈用之曰:𣪠之,以试其材美。摩之则有所拂除。郑锷曰:将射必调其弓。调弓之法,敷拂而抚摩之,则弓自和柔矣。贾氏曰:谓以左手横执之时,上隈向右,下隈向左,而上再下界,一拂去尘,乃授与君。
覆之而角至,谓之句锱弓。
贾氏曰:此以下论弓六材,角、干、筋用力多,故特言之。易氏曰:弓以角、干、筋为主,三者皆善,则为弓之上,二善为次,一善者为下。郑康成曰:覆犹察也,谓用射而察之。王氏曰:至,尽善也。郑锷曰:若反复观之,六材之中,惟角为至善,其他五材不善。此句弊之弓,
覆之而干至,谓之侯弓。
郑锷日:反复观之,角善矣,而干又善焉。易氏曰:特筋未善,故谓之侯弓,上经所谓夹庾利射侯与弋是也。
覆之而筋至,谓之深弓。
郑锷曰:反复观之,角干已善,而筋又善。此深弓利射深者,不言王弧,王弧则六材俱善故也。王氏曰:句弓,言其体之曲,不若侯弓之能远;侯弓言其材之远,不若深弓之为善,故其序如此。木。王昭禹曰:弓有六材,独言角、干、筋者,盖六材以角、干、筋为主,而胶、丝、漆则为之辅而已。然则角、干筋于弓之材为急,胶、丝漆于弓之材为缓。为弓者宜致详于材之急,而材之缓者斯从之。古人所以冬析干,春液角,夏治筋,至于合三材则一于秋者,亦以此也。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