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真经集解

[南宋] 赵秉文 著

大国者下流章第六十一

大国者下流。

天下之归大国,犹众水之趋下流也。

天下之交,天下之牝。牝常以静胜牡,以静为下。

众动之赴静,犹众高之赴下者也。

故大国以下小国,则取小国;小国以下大国,则取大国。

大国能下,则小国附之;小国能下,则大国纳之。

故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。

大国下以取人,小国下而取于人。言大之于下,宜若可以无下,而下之者以取于人也。言小之于大,不得不下而取之也。

大国不过欲兼畜人,小国不过欲入事人,两者各得其所欲,故大者宜为下。

政和曰:天道下济而光明,故无不覆;地道毕而上行,故能承天。人法地,地法天,故大者宜为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