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真经注

[东汉] 河上公 著

归根第十六

守静笃守清静,

万物并作

吾以是观其复。

夫物芸芸,

各复归其根。

归根曰静。

静曰复命。

复命曰常,

知常曰明,

不知常,妄作,凶。

知常容,

容乃公,

王乃天,

天乃道,

道乃久。

没身不殆。

道德真经注卷之一